又该以什么样的名目来解释呢?
好像没有。
还是要多学习《龙庭律例》,而且得找到合适的机会才行。
刚才那一刀,因为没有看清楚窜进他气机范围内的人是什么人,因此他也就没有将其顺带击杀,现在他有些后悔。
如果朱青玄死在那一刀之下,到是可以安一个误伤致死的名目。
假使知道窜进来的人是他,姬正腾敢保证,自己一定会一刀将两人砍死当场,即便事后他这冒名顶替的捕快干不成,他也能找到其他的方式,继续实行与长安的贵人制定的计划。
可是现在没机会了。
如果有什么律法规定,此时自己莫名其妙,杀了这正在帮助自己、此时款款而谈的朱青玄,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那就好了。
听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什么都有,会有这样的律例吗?
这种事情可能吗?
怎么可能会有一种书,上面写着你可以莫名其妙杀一个正在帮助你的人,而不用负任何责任?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而他现在,也不能像以往一般行事,万事随心,该出手时就出手。
他现在是一名捕快。
是张小仙等人的头儿。
不是一名嗜杀的囚徒,或者其他什么。
……
地上,那王郎中脸色一阵青白,数番变化之后,他艰难站起,谄媚道:“小人书念得少,不懂律法,多谢朱大讼师告知。”
王郎中转身背起诊箱,走过来,看了姬正腾一眼,艰难咧嘴,笑道:“给屈大人告罪,告罪,见谅则个,小的这就赶往州衙……”
姬正腾别着头,正在看地上的那些药材,没有理他。
那些属于朱青玄的散落的药包,其中一包已经被气机撕烂了,掉在地上,露出一些药。
姬正腾记住了那些药的样子以及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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