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他梳半披的胡发,是很好看的。他的五官太过凌冽,半披头发以玉簪半束,便将他身上的戾气磨平了。毕竟是龙子凤孙,如今又是九五之尊,坐卧间举手投足自有说不出的威严。这样一收拾,却兀生生觉得慵懒温柔,也称得上是倾国风流的。
倾国风流,这也让枕春想起别的。
少时她最喜欢读的,是《三国策》。她们喜欢的白衣卿相,少年将军,她都喜欢。只是听着有劲儿的那种喜欢。但她最爱的是骑红马戴雉鸡翎的那个将军。那个将军喜欢兵器、马儿和美人。纵是风风火火的一辈子轰轰烈烈,背上祸国与骂名,也抵挡不住万世传唱的一出凤仪亭。何况……乱世之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他做这举世第一英武的战神,定然也有战神的气魄与精神。故而枕春以为,多情是多情的风流,专情有专情的风流。这人间的烟火气息下人与人荒唐的相遇分离里,都有伤心动情的风流。
想到此处,枕春瞥了一眼暖炉边团得像个毛肉球球的奉先。
慕北易顺着她的眼光看去,啧啧道:“你在想什么?”
枕春用脚轻轻踹了踹奉先,奉先舒舒服服地在地上滚了一圈,抱着枕春的鞋子啃了两口。她道:“臣妾在想,陛下的头发生得真好,好似墨缎子似的。”
这样说起来,慕北易的治世之能与独一无二的心计深沉,算得上是一种男子该有的的倾国。故而这六宫莺莺燕燕的应付,也算是一种国事了。枕春嘴角便抿起有趣的笑意,顺手摸了案上一只指甲大小的簪花,悄悄别了慕北易的髻后。
“你笑什么?”慕北易赤足踩在地衣上,双手捧着一本书陈,一边看一边打量枕春。
枕春莞尔:“笑瑞雪丰年。”
慕北易看了铜镜里的自己,有些陌生:“这个样子,不像朕了。”
枕春将慕北易背后的一缕鸦黑的长发拢在他肩上,轻声细语道:“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慕北易看她,意味深长,眉眼松散了许多。
——明婕妤这个狐媚的幺蛾子又骗得君王不早朝啦!这是六宫近日里最大的一件要闻了。
六宫以为明婕妤跟熙贵妃撕破了脸皮便一蹶不振的下人们,见了枕春如今这样的手段,哪里有不佩服的。慕北易因为枕春,已经是第二次出现了不早朝的情形。虽然枕春心里是很委屈。
这一次慕北易不早朝,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饮酒误事而已。但枕春已经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她险些犯下刺杀君主的滔天大罪,不是依靠着精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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