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的根本原因。说多了,导致括号有点大了,抱歉了读者老爷们,回到故事里来吧。)
是否真的冤枉,不仅主角自己不知道,当时的大明王朝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朱总讳元璋同学,其实并不关心胡惟庸案中其他的涉案员工是否被冤枉,他只关心他和朱氏家族对集团控股权是否能得到保障,基于这个逻辑,任何他认为有能力威胁他掌控集团的人都将被清洗,而且集团内部独立的监察和审计部门(锦衣卫)掌握了胡惟庸及其同党太多无(真)可(真)辩(假)驳(假)的证据,肯定包括直接的证据和间接的证据,最后起到作用的,一定是能够证明胡惟庸有罪的证据(就像美国一定认为萨达姆和叙利亚窝藏了大规模杀伤武器一样,中情局只把有罪证据上报,白宫也只选择有大规模化物的证据公示,这样出兵打仗就有了足够的正当性和理由,我们中国人把这种选择性出示证据叫师出有名。)
监察审计部门(锦衣卫)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和编织罗列,得出的结论是胡案中涉案的所有人,没人是冤枉的。负责查案的部门经理(锦衣卫的老大官级不高,不能叫总监)也就是锦衣卫指挥使应该就是这么给领导打的报告:“经过科学严谨的调查取证和反复审核,所有相关人员证据确凿,根据《大明集团管理制度》第001章至第9527章、《员工行为规范手册》第1-2587章、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相关补充条例第1-250章所列条款,建议处罚情形如下,请领导审阅批示。”
这是一篇成功的方案、是胜利的方案、是揭穿隐藏在公司内部阶级敌人的战斗的方案,这篇报告的PPT底板选择了大明控股标准的红色,字号是领导在投影仪里看着舒服的18-20号大小,字体是艺术气息浓厚且官方指定的瘦金体,整篇报告图文穿插、虚实结合、立意高、视野广、包涵深度的战略思考和极强的落地可行性,作为给领导的另一种选项,在落地执行阶段,还给出了一旦主推方案推进受阻情况下的备选执行方案。同时在方案的最后,附有方案执行阶段所需的具体人员安排、时间排期表、费用预算等。整体上,作为一个专项提案,这个报告是非常成功的,足以作为后世类似方案的范本。
其实和其他的大的提案一样,这样大的方案,是由很多人分段撰写并最终合稿的,作为提案人-锦衣卫的部门经理,他并不参与方案的直接撰写(虽然在方案的后面署名的是他,提案人也是他),当然也更他不会每一个案子都复查核实,指挥使大人对自己的定位是准确的,自己是一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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