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的路灯,霓虹灯把街道点亮。
已经多久没这么轻松自在的心情了,黄谐记不得,应该是毕业之后吧。那时候的自己那么的喜欢宅又喜欢游戏,于是很自如的就几乎泡在了网吧,接触的第一款对战游戏就是撸啊撸,还记得班上6个男同学一起开黑的快乐,起一样的名字,“自定义电脑1~6号”,常常能吓得对面初期就畏缩,然后对面慢慢的发觉,原来这么菜啊,反过来把几个虐了个死。
后来几个同学都不玩了,只要黄谐还坚持玩了下来,有时候也觉得烦,只是真的就这么个游戏能让黄谐回忆起那段美好的岁月了。
现在黄谐没有想去碰游戏的心思,也许突然之间满足了太多吧,分不开多少去关心游戏了。沉下身来,快速蹬着单车,回家吧,还要做的有更多呢。
。。。。。。
天气还是很闷热,黄谐躲在家里看电影。
墙上镶的是大屏电视,连上网就能看电影了,配上两个低音炮,相当于一个小型电影厅。
温情的一一略过,黄谐只看超能和武侠。
黄谐很想去《风云》系列里面,估计实力暂时只能在低武蹦跶只好作罢。犹记得当年看电视剧的如痴如醉,虽然后期太多吊炸天的武功,可黄谐独独喜欢雄霸的三分归元气。
黄谐看小说多年,从武侠到修真再到奇幻,各式各样,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按照小说里的推论,最强最碉堡的兵器,其实还是自己的身体。
因为无论哪本小说都有一个观念,那就是人的身体其实是最奥秘的,开发人的肉体,达到神兵不可伤的地步并不是虚幻。
肉体之外还有罡气,周身布满罡气,无物可近身。而罡气和肉体又是相辅相成的,肉体愈强则罡气愈强。
有人喜欢剑,然后发明了指剑,体内剑气自生,如段誉的六脉神剑,如关七的先天破体无形剑气,如无名的万剑归宗。
有人喜欢刀,竖掌做刀,倒是很少人用手劈出刀气,然则记得温瑞安小说里有人的杀手锏就是掌刀。
有人喜欢枪,有人喜欢鞭子等等不一而足。
其实呢,老话说得好,一寸短则一寸险,又有什么能比你的手和脚更短更灵活的呢。
黄谐这么多小说电视里面的人物,独独喜欢两个人物,一个是雄霸,一个是庞斑。黄谐很欣赏他们的观点,雄霸是练就三分归元气威压当代江湖,根本用不着兵器,尽管他用剑很强。庞斑就更是极端,在未臻至顶端时,他用双戟,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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