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坐到椅子上,开始吃狗肉。
大汉才刚坐下,门就来了,进门的是一个老头,花白胡子花白头发,脸上老人斑简直都要连成片了,偏偏他足有七尺高,即便穿着棉服,也能看出身上那壮硕的肌肉。
与大汉的情况相似,老头进屋的时候,也灭了一盏灯,这盏灯位于房梁。
老头关上门,坐下吃肉。
老头之后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的身上有一股颜料味道,衣服上也是五颜六色的,手上更是连指甲都成了黑色。
他进来的时候,灭的是盘子里的灯。
这回年轻人刚要关门,一只粉嫩的小手就抵住了门。
年轻人不服输,手上加重力道。
粉嫩小手的主人还要进屋,自然更不想让,况且自己真的让门关上的话,那自己恐怕就没资格再进去了。
于是一场无声的角逐就在这块门板上上演了。
这块门板并不是什么奇珍异宝,也没有暗藏什么玄机,它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门板,所以它在二人的不断挤压下,最后终于碎成了无数块。
一场比拼以暂时平手告终。
众人这才看清粉嫩小手的主人,是一名漂亮到不像话的男人,偏偏他还穿了一身粉色女服,身后一披着一件大红披风。
趁着众人都在看他的时候,这人抢先一步进了屋子,同时灭了马桶上的一盏灯。
当他落座的时候,门口花里胡哨的少年才反应过来,也不知是涨红的还是羞红的脸,幸亏上面全是染料这才没被众人看见。
门没了,屋里的温度骤然降了下去,幸好除了清衫书生外,其他人都穿了棉服,也不觉得如何冷,依旧大口大口的吃狗肉。
而青衫书生,即便只这一会儿就已经被冻的直哆嗦,可依旧没有要去添衣服的意思。
狗肉不少,却也架不住这么多人,三口两口的就被吃了个精光。
吃饱之后,才进入正题,青衫书生打这牙颤说道:“大家既然都对上了暗号,那也应该知道我们这次聚在一起的目的。
根据可靠的消息,飞花大盗今晚就会出现在城东最大的狗肉馆“王记居”里。
我现在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同伴,我名张青,没什么大本事,只是会一套不入流的掌法。
旁边这位叫袁刚,练的是盾甲功夫,如今已然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这位捕头就是有小樊禹之称的樊屠,追风二十四刀,一刀出,刀刀不断,躲都没法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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