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一道餐后的甜品。
周安福之前就很喜欢吃猪蹄子,也吃过各种各样的猪蹄子。之前肥肠粉店打烊后,周安福总要让妻子给自己弄一个油卤大猪蹄子,就着白酒,美美吃上一餐。
油卤的大猪蹄子,经过陈年卤水的卤制,起锅后泛着油光。
吃的时候,在蘸上一点儿特质的五香辣椒粉,那味道就着白酒吃吃,简直是人间最享受的事儿。
周安福也吃过炖得杷烂入围的雪豆蹄花。
那软糯的口感,也是一抿就烂的。
可是此刻他啃的这只冰凉的猪蹄子,却是之前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这只冰凉提花,完全打破了周安福一直以来对蹄花固执的认知,他从来都以为猪蹄子只能做成咸的,做成甜品,他是头一次见。
在逛了一圈这世界美食展览后,周安福原本以为自己见识的东西已经够多了。
那些奇奇怪怪的吃法,周安福有的还是略有耳闻。
可把猪蹄子做成甜食,而且完全消除了里面油腻的口感,将它变成了一道清凉的小吃,吃着居然一点儿也不腻,这好像完全开启了周安福新世界的大门。
陈宇飞这边已经快将自己手里的猪蹄子啃完了。
见殷小月看着他,于是陈宇飞把那猪蹄子剩下的最后一点儿叉子递给殷小月:“来吧,尝尝,这味道还行。”
殷小月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刚才她明明跟毛绒玉和曾红霞说,自己已经是彻底吃饱了,待会儿就算是遇上龙肉也不会再吃一口了。
这才说了没几分钟,龙肉没等来,大猪蹄子上来了,自己如果一下子就破戒了,那么会被人笑话的。
可是,陈宇飞递给自己的那个猪脚叉子,却实在好看得很。
恰好猪脚叉子也是殷小月最喜欢吃的猪身上的东西之一。猪的每条腿上,只有两个叉子,其实叉子就是指头。
也就是猪接触地面部位。
这个部位,因为是长期运动的,所以肉质来说,是脆脆的。
而且吃在嘴里,也不是特别的油腻,口感那是相当的好,殷小月以前小时候吃猪蹄,家里所有的猪脚叉子,都是被她承包了的。
但是外婆却不太喜欢殷小月吃这个东西。
她每次看到女儿女婿把猪脚叉子递给殷小月吃,在劝阻不了的时候,总是会坐在一边嘟囔着:
“猪脚叉子吃多了,真的不好,特别是女孩儿,长大了会倒霉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