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街坊们,到处在找肖小梅,殷小月那个时候已经初中毕业了,她也跟着大家到处在找肖小梅。
找遍了老街也没有人,
肖小梅跑到了洛川县的街上去。
她一个在洛川县的街上逛了很长时间,逛着逛着,她的肚子都饿了,一阵香味传来,那是洛川县城开的第一家洋快餐店。
在殷小月小时候,吃洋快餐的都有有钱人。
在那个物价不算高的年代,一对鸡翅卖到了十块钱,这对于一般人的工薪阶层来说,都不是很能承受得起。
殷小月当然也想吃。
不过父母不让,特别是殷为民。
他说这东西,成本不过两块钱,卖到十块钱一对的鸡翅,简直是丧尽天良暴利了,为了防止殷小月去吃洋快餐,殷为民自己炸了一些鸡块跟洋快餐店抗衡。
可是殷小月却知道,就算是做出了那个味道,但在快餐店里吃东西的气氛,跟缩在“粗茶淡饭”小馆子后面吃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
此刻,殷小月的兜里有五十块钱,一份薯条,一份鸡翅,再来一把薯条,正好。
反正肖小梅也没找到,殷小月自己也饿了。
倒不如现在这里店里吃上一顿,养足了精神,再好好地把肖小梅找出来。
进入了快餐店,殷小月拿着为数不多的一张五十元大钞,在点餐台那边点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付钱的时候,她看到一个快餐店的员工,凑过来对正在递餐给自己的服务员说:“你看那个小妹妹,已经吃了第二十个冰激凌了,要不要去阻止她啊?”
“可是她是付了钱的,也算是顾客,培训的时候,不是说顾客是上帝吗?”
“但她这样一直吃下去,会拉肚子的……”
“她父母呢?”
“没看到,就是她一个人来的。”
听到这店里
接过餐盘的殷小月,回头就朝两个服务员所指的地方看过去,果然,一个瘦小的身影,缩在了角落里,背对着外人,看着挺可怜。
殷小月赶紧朝她走过去,果然发现那小女孩儿,就是肖小梅。
此刻的肖小梅,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过来了,她依旧是大口大口地吃着冰激凌,在她的面前,摆满了空掉的冰激凌杯子。
而她正拿着一个满杯的淋满了巧克力酱的冰激凌,一勺一勺得吃着非常用心。
殷小月把自己的餐盘放了下来,之后直接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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