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哭,脸埋在两膝间哭得急促,谁都不想见。是叶鹤悄悄在旁边放了碘酒,以及一瓶燕麦奶。
瓶子下,压着纸条上用黑水笔画的笑脸,被她夹在书页中收藏许多年。逐渐学会微笑的同时,连带把喝牛奶喝成习惯,并且执着地,大有点执拗在,只喝这一款。
“周末有空吗?带你去吃饭怎么样?”霍逸舟冷不丁开口,将宋时诺的思维拉回现实,“一家水族馆主题的餐厅,评分很高。”
“没空。”她兴致不高。果然再度得到拒绝的回答,霍逸舟顶了顶后槽牙,没什么脾气地锲而不舍:“可位置已经定好了,浪费可耻。”
“就当答谢我不辞遥远把送你回学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循循善诱,“诺诺,考虑一下?”
车速行驶得很快,越远离市中心,路灯暖黄的光影交错,模糊了霍逸舟侧脸的轮廓。他修长的手搭在方向盘上,薄薄眼皮在光影下一转,天之骄子低下骄傲头颅,神态诚恳,营造出种深情至极、温柔至极的错觉。温柔得让她想起叶鹤。
于是鬼使神差地,宋时诺点了点头。
目的得逞,霍逸舟笑了笑,在告别前提醒道:“约好了,千万别忘。”
为了这个鬼使神差的答应,在忙碌周末间挤出这顿饭的时间,宋时诺叹口气,将写选修课作业的规划提前,整整熬了一个通宵,完成掉论文。
结果,等到了周末,失约的却不是她,而是霍逸舟。
她在约定时间点的前一个小时,收到了霍逸舟发来的,要去P市出差的消息。
宋时诺沉默看了屏幕半秒,简单回了句好,毫不留恋地打道回府。改成单人餐的位置她自然没有自己去,与其浪费时间挽回钱财,她宁愿回宿舍补觉。
......
霍逸舟这趟出差,一走就走了大半个星期。公司上下皆如往常般井然有序地运作着,直到周四,突然迎来了位“不速之客”——
一个穿紧身裙踩高跟鞋,五官艳丽的知性女人。
服饰和背包一眼看得到牌子,价格小贵,加之她举止谈吐和频频强调的“认识霍少”很有迷惑性,因而前台不仅放了她进来,还默许她一路畅通无阻地,观摩般把每层楼走个遍。终于,一传十十传百,Sim在科技部门口将对方拦下时,她措辞摇身一变:“我是霍少的女朋友。我找他有些事。”
Sim情商是诡异了些,但智商绝不离谱,当即用着伦敦口音质疑:“你是女朋友,会不知道霍总出差?”他叫来保安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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