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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想离开东江市,有很多办法,甚至不必要穿越什么国道省道的,一样能达到目的。
唯一令蝙蝠怀疑的是,杀手做事简直是有些违背做一个合格杀手的准则,放弃了自己的兵器,放弃了自己的坐骑,这在蝙蝠来说是基本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当时我很给力的!”萧小天忍不住辩驳说道:“你怎么不说是在我的全力进攻的情况下,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枣红马和长鞭?”
这么轻易就被否定了自己的努力,萧小天嘴硬的不愿意相信。
“不会。如果是我,死在你手中也不会丢掉自己的长鞭。”杀手都有自己的准则,蝙蝠以己度人,觉得这才是最大的疑点。
难道就不能因为我比较帅,对手一看惊为天人,因此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不,拜倒在我的脚下,自动放弃?萧小天臭屁的想了想,你蝙蝠不就是这样么?虽说你不认同我比你帅,但你终究是认为不如俺招小姑娘喜欢不是?
“杀手能等,我不能等。”萧小天已经怒了,对付自己也就罢了,对付蒋钟政也没什么,伤害自己的女人可就是应该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了。
如果被杀手知道了萧小天现在的心思,大概其也会鸣天叫屈,大喊不公平吧。
毕竟宋丹华的受伤,是由于她自己窜到马蹄子下面,因为救人心切才造成的损伤。
萧小天才不管这些,在他的概念中,敌人的马踩伤了宋丹华,和敌人伤害了宋丹华,结局都是一样的。
既然结局一样,就没有理由在过程上多找借口。
“走!看看那匹马去。”萧小天招呼一声,带着蝙蝠离开。
有了韩思青的招呼,萧小天很顺利的见到了那匹踩伤宋丹华的枣红马。这匹马悠闲自得的吃着草料,时不时的昂首嘶鸣一声,四蹄交互踩动,端的是膘肥体壮,毛色顺滑,阳光闪耀之下,富得流油。
果然是一匹好马。
“这匹马不是我们这边的品种。”一个负责的警员介绍道:“应该是……”
“废话。”萧小天没好气的嘟囔一句,黑北省基本不出什么好马,却能出产一些量大高产的奶牛。
奶牛比马好伺候。单单是饲料一项,奶牛就没有马这般娇贵。看这匹马现在的伙食水平,已经基本达到三星级酒店的饮食标准,这断然是黑北省的奶牛所不能比的。
鲁迅说,俯首甘为孺子牛,吃的是草,流的是奶。
可黑北省的奶牛比鲁迅先生更为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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