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S市飞到北京后,杨向明停留了半天,特意坐大巴到了距离钢丝党大本营不远的市郊,他找了一个名字非常特别的酒店——印第安人部落。
印第安人部落!杨向明喜欢这个别具一格的名字。酒店装修的带有浓郁的印第安原始部落的风味,大厅的水泥柱子做成爬满青苔的常青树,墙上爬满了茂密逼真的古藤,循环水系统将一道宽十米的人造瀑布从大厅的后部三楼处直泻地下室,地下室露出的豁口,呈现出成片的石柱,犹如一座古榕洞。房间也点缀得颇有原始风味。
杨向明选的套房顶部,倾斜着圆锥形的草棚,墙上挂着弩、标枪和熊皮。服务员也都是印第安少女的打扮,盘着头发或垂着辫子,头上装饰着银饰,无领无袖的短上衣,配着亚麻色的短裙,脖子上挂着漂亮的银币项链,带着传统的印第安手镯。脚上是亚麻软鞋,几乎都不穿袜子,裸着古铜色的健美的双腿。杨向明断定,这里边有相当一部分人真的有印第安血统。
“真他妈的棒!”这是杨向明住进印第安人部落的第一句发自肺腑的话。
如果不是来干那笔价值二百五十万人民币的人头买卖,可以说这是一次极富异国风情的有趣旅行。
杨向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她母亲是东北当地一位红极一时的舞女。母亲怀孕后,在乡下的外婆处生下他,又把他寄养在那里,直到念小学,才把他接回S市。他从小以为母亲是一位有钱的阔太太,回到S市后,才知道母亲虽然过着灯红酒绿的奢侈生活,却是个没有任何地位受人欺凌的舞女。十二岁那年,一天深夜,母亲带回一个男人,那男人睡了母亲后 ,却不想付钱,母亲和他发生争执,那个男人掐死了她,又把年幼的杨向明打昏,然后趁着夜色逃之夭夭了。
就在昏迷前的瞬间,他把那个男人的相貌死死地记在心里。被救醒后,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念完了高中,就参了军,几年后,又被选拔到情报局任职。他外表温文尔雅,却反应敏捷,处事果断,在情报局服役期间颇有建树。后来,也许是老天有眼,他无意中认识了多年前掐死母亲的那个男人,男人已发了财,成了一家专做进出口生意的老板,杨向明没有向警察告发他,他认为那样不算给母亲报仇,而且警察极有可能被那个男人收买,然后又一次从他的视线里消失,那他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在一次休年假时,他找了一天深夜,潜入那男人的别墅,先绑住那男人,然后当着男人的面,强奸了他的老婆,又杀死了他们。做完这一切他并没有惊慌,也没有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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