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投资公司只是个小型投资公司,只有几个撑场面的财会人员跟投资人员,没有具体的管理人才,所以新公司的技术员也好,管理人员也罢,都由太阳诱电来负责调派。
这些太阳诱电外派的工作人员呢,身兼两家公司的身份,工资则由新公司发放。
总体上看,大东投资公司股份最多,权力最大,但这只是理论上。
实际上呢,真正具有企业管理权的,是股份最少的华夏音像公司,其次是太阳诱电,反倒是股份最多的大东投资公司,对企业所拥有的管理权最少,只是拥有分红权跟监督权。
其实这种模式很正常,原因就在于华夏音像公司是大陆本地企业,掌握着大陆本地的各种人脉跟销路,属于妥妥的地头蛇,所以拥有企业管理权是正常的。
而太阳诱电作为技术、设备以及原材料的提供方以及产品的回购方,属于过江龙,拥有仅次于华夏音像公司的权力,这也是正常的。
至于大东投资公司,其实也不亏。
因为大东投资公司的这种行径,本来就是在做风险投资,估计也没指望长期经营公司,或者长期占据股份。
更大的可能,是大东公司通过这种方式把事业做大,等公司价值一高,股价一升,就选择把股份卖出去套现。
像这种玩法,欧美是最常见的了,日本也不少见。
别说现在了,就算后来,也到处是这种投资商。
后来的什么天使基金之类的玩意儿,其本质都是这种风险投资商。
甚至是,像大东公司这种投资商,恰恰是企业,尤其是制造业最欢迎,也最喜欢的。
毕竟这种投资商是投资在企业创业初期,而创业初期也是最需要资金的,是真正的合则两利。
因此,其实太阳诱电公司本身,对这个大东投资公司也很有好感,也想着趁此机会跟大东公司好好合作,这样万一今后合作愉快了,有了合作经历,以后万一再有什么新项目,依旧可以找大东公司筹措资金。
没办法,现在到处都缺钱,太阳诱电也不例外,能多一个给钱的投资方,那也是好的。
所以说,太阳诱电是最乐见其成现在这种合作模式了。
因为前期风险都让大东投资公司跟华夏音像公司共同承担了,太阳诱电只是便宜卖点设备,再出几个人,就能轻松得到一家大陆公司的股份,并且得到一个可能的代工厂。
要知道,太阳诱电生产的录音磁带,那都是相当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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