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啊,就抱着个招牌吗?”
“明白了,完全明白了。”何雨柱点点头,“原来曹志强是这个想法啊,想赚快钱,然后带人走,再整一个新餐馆啊,哎呀,这不地道啊这。”
“没有什么地道不地道的。”娄晓娥道,“他的目的很明确,找我投资,其实是想卖一部分股份给我,从而融到资,然后就能把周边的房子买下来,再改造成餐馆,扩大经营,增加利润。
如果不行,那就把股份全卖给我,把餐厅给我,他拿到钱,拉着人,再去买一个更大的地儿开餐馆。
毕竟这家餐厅的面积有限,盈利能力有限,目前的情况,估计就是上限了,再想多赚钱是很难了。
所以,想要继续发展,他必须找到投资者。”
“原来如此。”何雨柱摸了摸下巴,“可据我所知,曹志强不缺钱啊,他卖书卖磁带,听说很赚钱啊,他本人就是很火的歌星啊,只是他比较低调,不到处吆喝,所以很少人知道他就是那个歌手阿强而已。”
娄晓娥微微一笑:“那是因为曹志强心大,他有更大的项目要去做,所以肯定手里是缺钱的。
越是这种有钱人,越是缺钱,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更多,而且他们想要的更费钱。
另外,依我看,这曹志强恐怕不想继续在京城待着了,他是翅膀硬了,想去香港发展,所以才找上我,希望得到我的帮助。”
“去香港?”何雨柱愣住了,“他要去香港?真的假的?”
娄晓娥微微一笑:“他还没说,但我看他的意思,确实有这个意思。”
略微一顿后,娄晓娥继续道:“而且我看他的主业呢,也不是开餐馆,而是写书跟写歌,并且他确实也有这方面的才华。
比如他写的那本《江湖行》,这本书很不错,香港那边也有卖,里面的诗歌也罢,武侠也好,都很受好评。
换言之,曹志强那个笔名强子,现在已经是小有名气了,如果他能继续保持这个水准,就算去香港发展,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比起这个,他当歌手的潜力更大。
你知道吗,歌手阿强的《怒放的生命》,虽然在香港还没有,但大陆这里真的是火遍大江南北。
在深圳跟广州那边,这首歌火的不行,京城这里同样很火,我看大街小巷都在传唱。”
“这倒是。”何雨柱点点头,“《怒放的生命》这歌,确实很好听,里面的其他歌也很好听,我俩闺女都很喜欢听,我也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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