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到极点。他出身北疆农户之家,父亲曾加入北疆军和魔族作战,受伤退役后分了几亩地一些安家费便开始务农。待到苏锦十七岁时,北疆军征兵,他应征入伍,做了一名步军。
在军队中,苏锦的武艺练的不算好,也不算坏。和北疆魔族作战时,他曾经斩杀过三名魔族战士,也曾受伤休养,好在都不是重伤。论年资和功劳,在他二十四岁的时候,终于成为一名骑兵,一年后,担任小队长,手下带领十个战士。
十多万北疆军中,至少有上万人的履历都是这样的,丝毫看不出问题。可北疆大乱之后,苏锦便渐渐崭露头角,先是以五十人成功突袭楚军一支小运粮队,纵火焚粮,并俘虏民夫二百多人,杀死楚军三十余人。因为这一功劳,他被提拔为偏将,在第二镇算得上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之后的连番大战,苏锦不断展现自己的才华,终于把三次被打残的第二镇,带成了人见人怕的铁血雄师。
他看起来像是个普通农夫,如果脱去那身盔甲,跳下马背,扛起锄头走到地里,他和任何一个农夫看起来都没有区别。可他毕竟已是一位镇将。那张并不英俊的脸庞,有着为将者的威仪和决断。
苏锦按着马头,策马带队前行。他的战略目的已经达到,就没有必要继续和楚军纠缠下去,要迅速返回虎关。东都楚军没有料到他会突袭京城,黑夜里也来不得传信给前方的守军拦截,苏锦有绝对的信心能够把队伍带回虎关,即便是大宗师追来。
“将军,卑职以为,两千人集体行动有些张扬,不如现在分兵,以百人队为基准,遥相呼应,回到虎关再汇合。”一员偏将冲到苏锦身边,低声说道。
他其实是一片好意,这些兵马并不足以击溃东都追来的楚军,也不可能去攻打沿途楚军的城池和军营。不分兵的话,两千人目标太大,很容易被楚军发现。他们死了不要紧,苏锦可决不能死,对于处于劣势的北疆军来说,苏锦如彗星般崛起,几乎是他们取胜的最后希望。每一个第二镇的官兵,都宁可自己去死,也不愿苏锦有什么意外。
一旦分兵而走,楚军便不容易判断哪支队伍里才有苏锦,根本无从追杀,最多歼灭一两支百人队,就不得不收兵回营,苏锦能够安全返回虎关的可能性就高了许多。
苏锦摇了摇头,右手两指放入唇间,响亮的吹了声口哨。
疾行中的骑兵迅速停下脚步,以最快的速度布置防御阵型,缓缓向中间靠拢。
“将军?”偏将问道。
苏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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