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黏在脸上,我还能说清,这要是把笔杆给割掉了,那我半脸的笔毛该怎么解释?
那人家不更错误的理解为,那啥,小妹妹长脸上了。
那不更丢人么?
看着我脸上仍然挂着的毛笔,水墨的双眼突然爆出了两道银光,如针芒般照射在我的脸上,迅速的切割掉了他的毛笔。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我只觉得脸上一轻,那只毛笔便掉了下来。
水墨伸手接住他的丹青笔,顺手塞到了衣袖内。但是眼尖的我我依然看到了那毛笔头上明显的粘了一大块的血红色。
玛德!这家伙该不会把我的脸皮都撕下去吧?
我一阵后怕,伸手去摸自己的脸蛋,发现我的皮肤光滑水嫩,就跟新生的婴儿一般。
“哈哈哈!”老神棍哈哈大笑:“水墨啊水墨,你还是像当年一样,对于这皮囊看得如此重。”
水墨左看看我,右看看我,似乎十分满意自己的杰作:“你懂个屁,人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要不然这世间咋那么多的明星受到追捧,一个个都张的跟你一样,那不叫明星,那叫丑星。”
老神棍对于水墨的挤兑无动于衷:“男人,有阳刚气就好,脸俊又不能当饭吃,你看他现在,跟个小娘们似的,怎么看都不舒服。”
这俩人在说什么?什么情况?
我左看右看,摸了又摸,都没有什么感觉,只好傻乎乎的在那站着。
谁知道那水墨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面镜子,递给我道:“看看吧,我只能尽力做到这样了。”
我接过镜子看了一眼。
我糙!老子的胎记居然——变小了。
原本覆盖了半张脸,把我的左眼都包裹起来的胎记,此刻已经变得如拇指肚大小,贴在我靠近眼睛的额头上。
此时这个胎记已然十分清晰,是一个类似于蝎子般的动物,只是那尾巴不似蝎子尾巴,长长的一条线,划入了我的鬓角发梢之中,看起来格外的妖异。
我怔怔的看着这个跟了我十二年之久的胎记,它几乎成为了我的梦魇,因为它的存在,我被冠以丑八怪的称号,如今竟然被缩小到了只有拇指肚大小,我心中的惊喜用语言根本无法形容。
水墨看我低着头不说话,自己倒先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道:“这个,小荣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知道我这技术差了点,我也没想到你这胎记居然是一个诅咒,这个,我,没办法把它驱除干净啊!
你这个诅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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