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前者是私,后者是公。
说白了,前者审理案件的标准是皇帝的意愿,最大的标准是政治。
而后者审理案件的标准是法律,也就是大明律,最大的标准是公论。
但是崇祯皇帝却不想将这个事件交给刑部,甚至是三法司去审理,因为这个事件很明显,它就是一个诏狱事件,跟实际上这几个人是不是真的犯了法,没有多大关系。
若是交给三法司来议罪,他们恐怕不会审议出让皇帝满意的结果来。
毕竟上书言事,即便是上书非议朝政、反对国策,在明末那种士林风气之中也真的算不上是什么大罪。
当年海瑞嘉靖皇帝,把皇帝骂了个狗血喷头,还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
至于其他的一些上书辱骂皇帝,非议朝政的人,在明朝中后期多了去了,多数都没有什么处置,最多了也是免官去职而已。
而钱谦益目前不过是个在家闲居的前朝廷官员,又没有什么官职在身,很可能到最后不过是削籍罢了。
对这样的人,单纯只是剥夺了他的进士出身,对他本人的声望影响并不大,对江南士林的震慑效果也不会太明显。
何况,三法司里面,也就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里面,全都是书生气很重的清流官员为主,这些人本身与东林党人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他们审议赵之龙这样的勋贵,他们肯定时要下狠手,但是审理钱谦益、惠世扬这样的人,搞不好连个削籍的结论都不会有。
李国鐠虽然是为了尽快平息争议,让这件事情赶快风平浪静,但是他的这个提法却是不能接受的。
想到这里,崇祯皇帝说道:“朕之前将此案已经交给了锦衣卫南镇抚司,而南镇抚司也果然不负所望。如今,钱谦益等三人也都已经分别认了罪。朕看没有必要再转来京师交给三法司审理定罪了。以朕之见,就由南镇抚司直接定罪吧。”
交给南镇抚司定罪,那实际上就是由皇帝直接定罪的意思了。
说到这里,崇祯皇帝看了几位阁臣,接着说道:“至于钱谦益、惠世扬二人,朕看也没有再进一步审理的必要。正如首辅所说,结党营私,其罪非小。但是念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朕也决定予以从轻发落。”
崇祯皇帝一说完决定予以从轻发落,以内阁首辅李国鐠为首的几位阁臣一起抬头看向皇帝,然后齐齐躬身说道:“圣明无过于陛下!”
在这几个阁臣看来,皇帝决心收拾惠世扬、钱谦益等人,跟免掉郑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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