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专用的军用运输机。
军用运输机要想出口非常麻烦,除非是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授权。但是作为客机型号的出口,政府的管制力度就宽松很多了,只要不被列入限制出口地区名单就行。
北方军政府恰好刚刚摆脱了这一个名单。
真是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来枕头,尼森公司马上代表北方集团一口气下了二十架DC-3运输机的大订单,让道格拉斯公司喜笑颜开。
不过也许知道北方集团的仿制能力实在是厉害,道格拉斯公司坚持要在生意的基础上附加生产许可证的内容。苏联老毛子的前例,曾让道格拉斯公司一不小心栽了大跟头,这回是无论如何不愿意手中的许可证费用消失了。
莫斯科曾经花巨资购买了几架DC-3客机,随后进行了仿制,居然还堂而皇之冠以里-2运输机的名称,宣布是其自行研制的。只是因为技术不过关,里-2运输机的运载量居然少了一半,让苏俄的大胡子着实丢了一次面子。
美国的DC-3运输机,机组成员3人,载客量28人或者载运2700千克物资,空重82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4000千克,采用两个1200马力引擎,最大时速360千米,最远航程2600千米。
尼森公司没过多久就爽快地同意了。
通用公司作为老客户了,也非常顺利地搞来一大批民用车辆,塞进从美国西海岸出发的货轮,漂洋过海到达勘察加半岛。
美国实际上就是大财团的国度,这一点尼森伯姆确实很赞同。在几家大财团的纵容之下,尼森公司的经办人员顺手将几大箱子的小物件也塞进了从西雅图出发绕阿拉斯加到勘察加半岛的DC-3运输机上。
实际上,为了这些小物件,尼森公司的代表付出了丝毫不小于购买DC-3运输机的货款。当然,你可以称这些款项为购买生产许可证,也可认为这是走私费用,反正大家都一清二楚,只不过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罢了,如同那些放行的海关人员一样。
一批直接从摩托罗拉公司车间里拉出来的通讯设备,连封箱都懒得做了,直接送上了这几个大木箱子中。
摩托罗拉公司是无线电通讯设备制造领域的大型公司,早在民国二十五年就研制出一款车载的移动无线电通信产品。民国二十九年,又为美国陆军研制出了第一款步兵手持式无线电双向对讲机。
这一款名为SCR536步话机的无线电通信产品,当尼森公司人员意外得知之后,几乎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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