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
米国是成熟的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极其发达,只要有钱,一切好说。
当然在合众国境内找雇佣兵暗杀总统是肯定不行的,但除此之外,只要钞票到位,什么样的事情都能给你整出来。
纽约本就是以繁多而到位的服务业而闻名,爱德华这儿的钞票洒出去,自然能享受到最好的服务。
外卖的晚饭,足够的饮用水,过夜的帐篷睡袋,撤离的大巴,统统有专业的旅行社帮忙搞定,毕竟之前做伍德斯托克时和相关的公司有过业务联系,这时候也就是几个电话的事情。
甚至,旅行社还给他弄来好几十个移动式厕所,以避免华尔街变成露天厕所的窘境。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群人的服务意识,确实是举世罕见。
但之后面对大七位数的账单,他几乎要吐血了,这么计算的话,等于在每个人的头上花了好几百美元,这还不算支付弗兰克们的工资。
这下他才明白,搞街头运动真的是烧钱的无底洞,难怪每次闹事都得有背后金主出面。
而且,这次行动之所以成功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参与者实际上都是训练有素的,不管是黑白希特勒以及他们亲卫队,都是街头运动达人,入场后如何分配场地,怎么掀起气氛,都不用旁人插手,在各级头目的指挥下,很快就按照标准流程搞起来了。
至于克里斯带过来那群人就更不用说了,常春藤学霸精英,还都是运动健将,在纪律性服从性以及团队意识上当然没的说。
就是弗兰克为首的那群“散户”代表,咳咳,想想看,都是布鲁克林乃至波罗公园里出来,咳咳,不是黑手党就是黑手党预备队。
所以那么多人聚集起来,没闹出人命也没零元购,简直是当下米国群众运动中的清流。
当然这和爱德华这位黑手的初衷也有关联,他给弗兰克下了死命令“管好那群王八蛋,绝对不能出现暴力事件!”
弗兰克“老大,这很困难啊,毕竟我们是黑手党,搞出暴力事件才是我们的老本行,你看伯格曼那回,我拔出刀子就冲着费里切过去了,多fxxk的刺激。”
当时看着对方眉飞色舞的样子,爱德华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该撤回新动,可那个时候怎么可能回头?
于是只好耐着性子给弗兰克上课讲道理,明确指出,并非只有暴力才具有威慑力!,暴力的威慑力是来源于对其内含的巨大破坏力为基础的,但这种破坏力在更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根本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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