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就给庞统那条狰狞的伤口上敷了上去,而后在后者突然抽搐起来的脸色下,来来回回的擦拭,再没了一点手抖的意思。
“哟哟,疼,是真疼!”
庞统胸口的刀口实在是太长太深了,以至于酒精都是直接钻进肉里去的,那种火辣辣的疼,一般人还真不能承受得来。
用了一地的带血棉球,当老黄终于把庞统的伤口清理干净后,这位大宗师的脸上已经再没了半点血色。
“你那个酒能不能给我喝一口?”
庞统强打精神问老黄。
“这不行,酒精这东西浓度太高,用来清理伤口可谓是最佳良药,可要是喝了……”
老黄一句话没说完,手里捏着的半瓶子酒精就被人家夺了去了。
“你……”
根本就来不及阻止,半瓶子酒精就被庞统一口气全喝到肚子里去了。
庞统闭眼呲牙,好半晌后才抬起头喝了声,好酒!
用针缝皇帝的皮肉老黄不敢,可换成庞统以后,他就没那么多的讲究了!
羊肠线穿针他基本看都不用怎么去细看就穿上去了,针上皮肉时手也不抖了,而且手法还很快,就真的像是在缝衣服一样,前前后后上上下下的几个来回,就把庞统胸口上那张原本狰狞的口子给密密的缝起来了。
最后再撒点二夫人给金疮药霜,一层层的绑缚上干净的白纱布,一切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一张老脸被酒精冲得通红的庞统长长的呼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胸膛上绑缚的白色纱布,不由直言赞道:
“不错不错,没有一点肿胀之感,感觉跟没挨过这么一刀的一样,就是用酒洗的时候和缝的时候疼些!”
“呵呵,这是自然,这酒精本来就是伤口最好的消炎药,再加上我家二夫人配制的金疮药霜,只要每三天坚持换一次外敷的药,不出半月,老将军的伤口定然可以结痂,且中间不会有任何发热发烧的症状!”
在几位大人物面前露了一手的老黄明显恢复了不少自信。
“这么严重的刀伤半月就可结痂?”
庞统不信问道。
“对啊,不信你看这个兵!”
老黄说着,一把拽过一个士兵,指着他腰腹间一条横拉了一尺的浅浅疤痕要众人去看。
“他这条伤口是我们入境北姚原作战的第一天,冲锋时不小心被自家地雷爆破后的碎片撕出来的,当时的伤势不知比老将军这个严重了几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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