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我警告你啊!”林义眼疾手快地握着她的右手,好不容易抢过盘子,恶狠狠地质问:“在你这里,我还不如一条狗?”
“狗可以任我打、任我骂,你能做到?”语气轻轻地,却能气死人。
“那你把它带去中大吧。”
“你是存心和我过不去,不气死我不舒服对不?”刚才还得意的女人顿时炸毛。
“嘿嘿~”
“臭德性!”
“你为什么报中大?”
“又不是你家的,想报哪还不是自由?我又不是李伊莱,你少自恋些,真是窝火!”
“唉,李伊莱要是去中大,还真可以和她恋爱一场。”林义滋滋地吸着鱼尾巴,感觉特别美味。
“真的?”邹艳霞眼睛一亮,脑袋凑过来满脸期待。
林义顿时搞不懂了,但还是“嗯”了一声。
“你别后悔啊,我这就去告诉伊莱。”说着,邹艳霞顿时起身,准备去外头打电话。
看她快到门口,林义一个疾步过去拉着她,皱眉问:“她不会也报了中大吧?”
邹艳霞对视着他,片着嘴就是不说话。
还会演戏了,林义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东西,顿时纳闷。不过随即想起李伊莱临走时的那声“背叛了组织”,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骗子!”
松开她的衣袖,坐回去开始用餐。
某个人像是得胜的公鸡,弯着嘴角,骄傲哼哼地坐在了对面,拿起筷子跟他抢起了菜来。
开始时女人还和他争着抢着,非常卖劲。到后来看到鱼不多了地时候,她拧了下筷子,然后轻轻搁在了桌上。
问她为什么不吃了,她说要保持身材。林义打量了她那快170的个子,估计都不到100斤,撇撇嘴也没打算多说。
和她斗嘴,还不如吃鱼来得爽快。
一晚上她都在收拾东西,觉得这个也要拿,那个也跟了好多年,都舍不得。
看了会书,时间都过了11点了,而她还在跑来跑去地收拾着,林义靠着门框说:“你打算带几个箱子过去啊?那边什么都有的买,整这么多干嘛。”
“重新买要花钱的啊。”邹艳霞手里拿的是一套浅蓝色的牛仔衣裤,这是林义从香江带给她的礼物,花了好几百港币。
不过这套衣服在她身上确实好看,把那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以及清冽的气质衬托的非常完美,不愧是她衣服里头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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