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阮巧云,女,38岁,桃林区人,丈夫刘玉山,41岁,枫林县人,案发时其丈夫刘玉山在外地务工,有人证及电子打卡记录为证,排除其shā rén的嫌疑,两人育有一子,名叫刘浩,正在上初中,孩子住校,每周日回来。
尸检报告显示,阮巧云为头后部遭钝器重击多次,至颅骨骨折,引发的失血性休克致死,生前没有被性侵的痕迹,没有自卫、搏斗性伤痕,被发现时,体表无尸斑,无尸僵行程,推测死亡时间在3月12日中午12点左右。
秋静好推了推眼镜,所以她是被人从后面袭击的,是什么人,能进入主人的卧室后,还不被排斥的?这点非常可疑。
当天,曹天喜来到水利小区2号楼5单元楼下,从一层挨家挨户抄水表,当来到三层303室门前时,他敲了敲门,喊了句抄水表,里面没人应,但他发现门半虚掩着。
以往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听到有来抄水表的,居民们会自动将门打开,然后等抄表员进来把水表的字抄好后,房主缴纳税费,抄表员便会离开。
这是老旧小区,同一侧的户型相同,所以曹天喜进了303室后,直接进了卫生间。
抄完水表,曹天喜与之前的数据比对,开了张三吨自来水的单子,他站在门口喊人,可喊了几声,房间里没人应。
曹天喜便朝里面的房间走,边走边喊:“家里有人没?交水费了。”
可当他来到卧室门口时,发现卧室的地上躺着一个女人,头部上一块明显的伤痕,地上一大摊血迹,曹天喜吓得差点瘫在地上,他大叫着跑出303,然后就报警了。
整件事看不出什么端倪,也没有证据显示,抄表员曹天喜有作案动机。
若人真是他杀的,卧室里不会没有他的足迹,除了水表上的指纹,其他的物品上,均没有发现曹天喜的任何痕迹。而且,当时卫生间的盥洗池底部漏水,地面上形成一滩水,曹天喜是穿着鞋进的屋,在地面留下一道清晰的脚印。如果是他杀的人,脚印一定会延伸至卧室内的,可卧室里并没有他的足印。最重要的一点,他大叫着从303跑出时,由于他的喊声引来了周围的群众,也是他报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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