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喜欢?
“关你什么事?”抱着不能被这家伙嘲笑的心思,沧笙挺起胸膛,气鼓鼓的看着病号:“有关系么?”
病号神色纠结,他皱着眉,好像在做思想工作,良久,他双手猛的拍向她的肩,严肃的说:“小家伙,你还小,不真正懂得喜欢,要不你在认真考虑考虑,放弃大明。”
若不是病号一颤一颤笑个不停的肩膀,沧笙都快以为他这是真的为她好的样子,拍开病号的手,沧笙朝他吐了吐舌头,转身进入房间。
“喂,我说的是真的,大明这家伙,你不了解他,就真的要嫁给他么,他可是…”沧笙推开门,耳边就是病号大吼的声音,她掏了掏耳朵,将门一关,啊,世界清净了。
沧笙将
声音隔绝一起,长呼一口气,抬起头,看向这里,一进来,她就能感觉到意外的冰冷,那种透入骨髓的寒冷,以及,用水也擦不掉的,浓重的血腥味。
“这里,有趣的很~”沧笙舔了舔舌头,眼神散发出红色的光芒,但光芒转瞬即逝,很快消失不见,她离开放在门上的手,换边走边看向这四周。
正中央有个布满灰尘木椅,沧笙用指腹擦过椅子表面,抬起来在眼下瞧了瞧,手上就是灰尘,她低下头看向椅子,本来被灰尘覆盖的椅子,有些灰尘被她擦去,露出的,是它原本的颜色。
不,与其说是它原本的颜色,不如说是,它被别的颜色盖住了,红色,暗沉的红色,明明只是擦去了表面了灰尘,但颜色,暗沉的却如同新的一样。
椅子上落满了灰尘,证明年代已久,但只是轻轻擦去表面灰尘,露出里面的颜色,但颜色浓郁的却好像从未被岁月侵蚀。
“这哪是颜料,”沧笙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笑道:“鲜血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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