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过仍旧是懒洋洋的躺在睡袋里,处在吴用怀抱之中,林倾城眯着眼睛把玩着手中金发粉红衣服的芭比娃娃,问道,“吴用,你的戒指怎么戴到这里了啊。”
林倾城手指摸了摸吴用左手的无名指,储物戒佩戴在这根手指上,显得吴用像是一个已婚男人。“因为,我有女朋友了啊。”吴用笑眯眯的张开手指打量着这枚颇像婚戒的戒指,“戴在这根手指上,是一种信赖。”
“可是你又没结婚。”林倾城脑袋趴在吴用怀中,“妈妈说过,结婚后,爸爸给他买了一颗漂亮的钻戒,但是她却从来没有戴过。”
为什么不戴?是对男人的失望?吴用不想多盘问林倾城她母亲的事情以免触碰旧伤,将话题扯回到自己身上,吴用微笑着说道,“其实不只是结婚,订婚也可以这样佩戴戒指的,只是很遗憾,我并没有向她正式的求婚告白过。”
“是爱丽丝吗?”林倾城的记性并不差,哪怕吴用未多提起,“是个外国大姐姐吗?”“嗯,混血,很漂亮很可爱的女孩子,就跟你一样。”吴用微笑着抚摸着林倾城这清秀的长发,“她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但是却没有太多娇贵的脾气,面对喜欢的人,她会放下姿态去迎合,是一个懂事适合结婚的女人。”
“你说的好遥远哦。”林倾城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她肯定很喜欢你。”“那肯定,毕竟我这么帅,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朵梨花……”“才不是!”林倾城轻笑着用脑袋顶了吴用下巴一下,“我虽然没见过潘安,但是你肯定没有他帅。”
“小姑娘,无知没错,讲出来就不对了。”吴用故作气愤的捏了捏她的脸蛋儿,“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潘安帅呢?”“因为这里有样品比较呀。”林倾城咯咯笑着也捏了捏吴用的脸,“你一点都不帅。”“找打!”
随着林倾城胡闹了一天,夜晚,月亮爬上天山的顶点,今天的月色明亮又好看,对于吸血鬼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天气。
将熟睡的林倾城留在了帐篷内,吴用和露西亚踏上了寻找圣杯的旅途。“你的感应没有错吗?”吴用摘掉了右手的皮质手套,一边快速奔跑着一边对着右手背上的十字印记问道,“天山这么大,你感应到的地方偏偏距离不到一千米,没这么巧吧。”
“不要怀疑我的能力。”露西亚似乎也是一个爱睡觉的主,打着哈欠语音含糊,“东北方向再前行三百米左右。”吴用黑色的身影在冰天雪地之中快速移动,双脚轻飘而过在厚厚的积雪上不留任何足迹。
“停!”随着露西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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