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宽对十二篇的律疏都有所改动,就连大唐刑罚制度都改变了,提高了赎铜抵罪的门槛,重点强调出了人命以后不得以“赎铜抵罪”,以此规范社会秩序。
但是,李宽有五篇律令释义没有任何修改,即:卫禁律、职制律、擅兴律、厩库律、捕亡律。因为这五篇律疏中提议的相关事宜,均已大唐国家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稳定息息相关,其它律法有些觉得不行的李宽可以提出建议修改,唯独这些律法不能修改,因为动了将会动摇国本,至于奴隶的解释重新做了释义,不过修改的地方也仅仅是保留奴隶的生命安全,其它的倒是没有动过。
整理好以后,李宽又将修改的释义地方与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编撰出来的原文一并呈交给皇上过目。原本李宽信心十足,没想到最后得到的答复是:“狗屁不通,不予采纳,以原文为本昭行全国!”
得知这个结果,差点没把李宽气死,自己引以为傲的修改之处,更具人性化居然在皇上眼里是个“狗屁不通”,这让李宽很愤怒。次日便去了皇宫想要争辩,奈何李世民根本没见他,扑了空的李宽耷拉着头回府,王槐等人早就猜到结果似的,纷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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