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上就是一个县里能够拥有的官员人数,通常不超过十人。
当然,光靠这么几个人想要管理十几万人的大县,自然是不可能的,剩下还有大量的吏民可供驱使,像书办、衙役、捕快以及狱卒等,通常一个县里也有个几十号甚至上百号人,帮助县太爷管理。
像光是书办,在一个县里通常有就几十人,而且跟六部的配置一样,也是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为首书办被称为经承。可是,这些人在朝廷里是不记名的,在朝廷里也是没有备案的,当然也没有工资只有所谓的津贴,而这些人通常便依靠办事来收取好处费用,另外书办通常都是世袭的,也不能参加科考,因此导致这个群体几乎是固定化,外人无法插手。
这种制度的形成,也就导致了一个可怕的现象发生,那就是皇权几乎不下县,整个县里的事物,基本上都被当地的大族给垄断了,所有的办事人员几乎都是当地的豪绅大族,就连没有造反前的宁家,在孝感县也是这般一手遮天。
这些人的存在,就连正牌子的县令都会束手,因为他们的话可比县令的话管用多了,如果没有地方士绅的配合,这个官是决计难以当下去的。宁渝依靠宗族起家,自然知道宗族豪绅在地方上是什么样的处境,因此他心里非常忌惮。
对于宁渝而言,最不能容忍的便是被基层给架空,因此他便打算从根基上插手,直接改变县级的架构,将县级的官员队伍进行了扩大,把原来的所谓吏员,都纳入到了组织部的管理范畴,设立了相关的垂直管理部门,比如财政局、警察局、城市管理局等等,以便于加强基层政府的管理能力。
宁渝的想法便是通过充实基层的文官力量,加上基层的退伍军人,从而实现更加高效廉洁的治理效果,将地方从此纳入到自己的掌握之中,但问题又来了,像这么规划,宁楚虽然规划到了不到四百个县,但是官吏的人数却比之前暴增了三倍以上,而朝廷花在这些官员身上的银子,同样也暴增了许多。
在宁渝的心里,掌控基层不仅仅有利于国家的统治,而且其本身也能增加开辟财政岁入,将原先一些看不到的钱和收不上来的钱,给收进国库当中,再加上南方七省都属于比较富裕的省份,因此朝廷在承担这笔费用的时候,也还算撑得住,压力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对于宁渝而言,充实地方的另一方面,就是加强都察院的监察职能,将都察院给下沉到县一级别,设立县都察院,专门负责相关的监察工作,特别是为了保障县都察院的职责,他们将不对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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