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个体力活而已,自己游刃有余。为了工作方便,郑义又花了些钱,去二手手机市场买了一个二手手机,就算是二手手机也花了好几百,这对郑义来说是笔巨款,相当于半个月工资。也许郑义不必买的那么着急,传呼机也是可以用的,但是郑义总是会想,自己如果早些买了手机,会不会跟张清云之间会有不一样的变化,更何况手机这种普及率还不是很广的东西,在郑义看来是自己渐渐在脱贫的象征,是买給别人看的,也是买给自己内心看的。
工作做熟了,郑义觉得自己应该能做些别的了,张清云的伤还在心底隐隐作痛,以以往的经验来看,愈合这种伤口唯一的良药就是开始另一场恋情,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对一心一意,山盟海誓的背叛,可是谁又能真的从一而终呢,不能说没有,但少的可以忽略不计,有一种深沉的爱郑义是赞同的,有一位外国文学巨匠的情感经历,与郑义对爱情的认知高度一致。据说这位巨匠挚爱着自己的初恋,一生未婚,在自己八十多岁的时候居然真的就与自己的初恋结婚了,两人完美的走完了一生。这段情事怎么看,怎么像一段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赞歌,但是,在这位文学巨匠的一生中却曾有一百多位女友,差不多半年换一个,在郑义看来,这才叫人生,爱着的时候山盟海誓也不完全只能称的上甜言蜜语用来哄人的,只是当时自己的确有这样的想法罢了,只是又爱上了别人,自己也不想,以道德来约束自己的情欲,不科学,也不人道,当然也不是真自由。
郑义的目标有三个,不,二个,还是三个吧!如果真的不想欺骗自己内心的话。第一个,是门店管发货的柜员,名字很普通叫李娜,每个人身边都有个叫李娜的朋友吧,名字叫的普通,但是人长的真是不普通,眼睛很大,大的有些离谱,脸很小,只有郑义的巴掌大,皮肤白皙透亮,鼻梁高耸,而且喜欢扎着马尾,这种发型是郑义最喜欢的发型之一,看上去青春而灵动。性格也不错,犀利但又不让人生厌,是那种虽然喜欢事事都赢过别人,但从不会让人下不来台的那种,如果你过分了,已经到了她要爆发的边缘,她会沉默,然后用超大的眼睛给你一个白眼,然后紧接着笑一下。好吧,这种愤怒片刻接而又示好的行为,能让所有人都甘愿认输。李娜唯一的缺点是个头稍微矮了些,大概只有一米五几,身体也单薄了些,没有前凸后翘,只有一种瘦弱的美。李娜比郑义大了一岁,而且有男朋友,男朋友一直在其它城市工作,几个月才能见一面,郑义很难理解这样的人是怎么想的,有着这样一位娇美的女朋友还能远去他乡,是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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