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喧闹不止,郑义很尽兴,因为酒量奇高。又能喝又能闹的人坐在一起永远没有冷场,陆陆续续有几个酒量不高的酒友把气氛推到了高潮,撒酒疯的人不仅可笑,而且无畏,越是起哄越是闹腾。郑义在欢笑之余突然灵光闪现,他必须让自己的期待变成现实。他假意的胡说八道,又喝了几杯便又假意的往地上倒,倒在了地上便不愿起来,每个喝酒的人都喜欢这样的马戏表演,并没有人努力尝试把郑义弄起来,郑义卧在地上抓住了别人的脚,对着一双布鞋大喊“好鞋,好鞋,真皮,真皮!”好吧,大家在哄笑之中也对郑义无可奈何,反正是个高兴的日子,除了对所有事开心,其余的并不重要。郑义从地上爬了起来,坐在椅子上晃荡着脑袋,其实除了头有些晕晕的,其它全是即兴表演,郑义把手放在桌子上趴了一会,不为别的,只为下定决心。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就会意味着自己明天会成为整个年级的笑柄,他仔细思索了每个细节,一切都准确无误。郑义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了曹云娟的座位后面,俯身环抱住了曹云娟的肩膀,曹云娟惊讶了一下,假意的挣扎了一下,力度很小,连抖落一个蚂蚁的力道都没用上。“我喜欢你,我要跟你在一起”郑义话说的声音颇大,大的让整桌的人都可以听见,于是,众人在酒精的刺激之下开始了哄闹,曹云娟没有回答,只是脸儿绯红的笑,面若桃花,娇艳欲滴,这样的表现,这样的情境,郑义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结束,“啵”的一声,郑义在曹云娟的脸上留下了一个声音奇大的吻,而后转身去沙发躺着去了。郑义其实没有睡意,只是假寐,空着伶俐的耳朵听着各方的反应,啊!一切都很完美。
第二天的吕燕对郑义格外热情,因为她昨天收到了一封热情洋溢,文采斐然的情诗,因为自己的手被写那首诗的人握了半节课,如果以前只是不确定,不确信的情况,现在怎么也不该再对郑义有任何质疑,不过,郑义对吕燕的热情却显得异常冷漠,因为他无心再饲养宠物,他有自己的期待。
果然,许久没有找郑义借书的曹云娟在第一节课下课便又开始来借书了,郑义闻到了极其暧昧的味道,这是自己最喜欢的味道,郑义拿了书,到走廊上交给了曹云娟。不过,在曹云娟接书的时候,郑义并未放手,赤裸裸的说“亲一个!”曹云娟抓着书的那一头,咬着嘴唇笑眯了眼,也不说话,只一个劲的把书往怀里拉,郑义眨眼送着秋波,坏笑着拿着书继续不放。这个短暂僵持的画面,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于是昨夜的轶事,在口口相传中迅速扩散,郑义甚至听到了三班的班长骂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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