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陶醉于复仇的快感中,我却觉得那没有任何意思,虽然我的前半生一直都是在做这件事情,因为复仇首先需要有仇,那就意味着先吃亏。”
宁缺不会给人报仇的机会,这也是风格。
也就是说,当我们塑造了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物时,他就是“大丈夫”。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并不和任何道德意义相挂钩。否则我们所有的小说都只能写“圣人”了。
所以我们设定欲望时,必须同时设定角色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而这点很可能成为整部书的卖点。
这个价值观和人生观大多时候在一本书里都不会变的,变的是欲望,在不同的欲望下,同样价值观和人生观的行动回应。
很多作者并没有有意识的去设定角色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而且书写出来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主要是作者们很多时候会下意识的把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代入给角色们,同时作者们善于把配角变成反派,执行非常“恶”或“错”的欲望作为主角行动的反向作用力。写的好的也还罢了,写不好就会造成矛盾冲突不够激烈。
因为最激烈的冲突往往产生于不同的理念的碰撞,而不是简单善与恶的碰撞。
(注:善与恶本身只是一种价值观)
碰撞越激烈,故事越精彩,而最激烈的碰撞以一般是存在于双方都是“对”的,都是“善”的。
“善”的反向作用力有那些?
猫腻最喜欢写这类理念不同的碰撞,他的文一直在写小我挑战大我。
即以下两种观点的碰撞:
1.没有个体的人民就不存在国家,因此只有每个个体的利益都得到保证,国家才能健康发展。
当个体利益都无法被满足时,国家自然会被民众抛弃。因此,国家存在的前提是保证人民个体的利益不受侵犯。
2.国家是人民的聚合又超脱这种聚合的造物,它可以为民众提供超出简单集合的能力,因此为了保障国家的整体利益,部分民众的牺牲是不可避免的。而享受了国家带来的种种福利的民众更应该为国家利益牺牲而感觉到自豪。
简化一下:
1.即便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不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英雄式自我牺牲例外。
2.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包括生命。
举个例子大家就比较明白:
为了城市的经济发展,是不是可以非自愿的拆除一部分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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