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灯光照着,隐隐绰绰地,有股神秘感。
路旁零星几处人家,总体是寥落的。
我很想让他停下,但我又怕那些人容不下我。要是能有旅店,是再好不过。
幸好,十一之前足够贴心,让我补眠许久,我现在精神十足。
隆隆的开车声终于静止,车停下。大叔比划一阵,我猜想是让我下车。我说声谢谢,就下车了。
大叔没停留,离开了。
我松口气,好在,这个大叔收的路费是钱。
敲了敲门。我发现门是虚掩的,我走进去。屋内有算不上前台的前台,上面站着一位徐娘半老的女子,正漫不经心地磕着瓜子。
那人很美,属于草原的美。就那一眼而已,我觉得,就算这不是好店,也不是黑店。
“你好,可以住宿吗?”
老板娘倦倦抬眼皮,“住几天?”
细细回想什么时候开学,我说道,“十天。”
“好。”
老板娘收了钱,亲自领我去房间。待她出来,我看见她的穿着。是玫瑰红的旗袍,一朵花追逐着一朵花开似的。
这一身,很适合她。
“你穿,会更好看。”老板娘像是听懂了我的话,回道。
我摇头,“没有,你更适合。”
她轻笑一笑,不再说话,把我领到房间。
进房之后,我下意识的反锁住门。这里,终归是我不知道地方的旅店。
十一把这里渲染得很危险,因此我很警惕,把卧室、洗手间,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查了个遍。我只是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冷静冷静,我还没想死。
在我没想清楚走哪条路之前,我不能死。
我查不出什么问题,但我下意识会有些担心。十一赠予我的匕首,又被我放在枕头底下。在外面,我习惯性浅眠,到时候真有意外,也不会太被动。
转眼,竟是十天过去。
沐浴着清晨的阳光醒来,我坐在床上,怔怔地。
我的假期,居然结束了。今天,我必须要赶回去,稍作修整,去完成我这次来纳允镇的任务。
本以为。我在这里,会过得胆战心惊。
没想到,这十天,我过得很轻松。
老板娘这店,常年没什么生意,我是唯一的住客。她第二天收拾床时,就发现了我的匕首。我正在酝酿怎么解释,她笑吟吟取出了一把枪,“我有这个,我会保护你的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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