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的时候,他们不过是一群无人照管,如弃猫野狗一般的孤儿。在机缘巧合下被郑婆婆收留到了自家的孤儿院里,那个时候的肖奉之还不叫肖奉之,他是郑灼光——
婆婆的孙儿,一个体质偏弱的瘦小男孩。
因为从小无人照管,世态炎凉,孤儿院的这群小孩身上都裹着坚硬的壳子与毫不掩饰的利爪,一个不小心就会在重伤“敌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
或者说,一个人能轻易伤害到的人必定是全心爱护帮助你的人。
只是,在他们都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却有些晚了。在最叛逆的那个时候,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小子结成兄弟,成了每天流连于街机的小混混。
他们有的偷院长婆婆的钱去打游戏,有的去偷拿了水果刀抢小孩子的币,当然,这其中不包括郑灼光,那个时候他还是病弱的乖小子。
后来,渐渐的郑婆婆发现了这件事,婆婆痛心,哭泣,教育……可是逐渐年迈,花白了头发的婆婆再也没了办法。
她只能把辛苦挣来的钱放牢一点,再放牢一点,却在小子们开口撒谎要钱时颤颤巍巍的地把捏的皱巴巴的钱拿出来……
她只是嘴里一遍又一遍骂着咒着怨着这群小白眼狼,却在被抢的小孩家长找来时无意识的为自家孩子收烂摊子,圆场。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本就该为你好的,可是郑婆婆最爱在灼光面前说:
“这群孩子心地都是极好的,只是这世界太过于污浊,水至清则无鱼,太干净的孩子总是很容易被渲染,所以,灼光。
奶奶要你帮我看着他们,让他们看请这世间,变化为极至而纯粹的黑,然后,你去点亮光,点亮希望。”
那时候的郑灼光并不明白这些话,但婆婆的话却在他心中种下一颗种子。
而种子发芽成长都是在那一天……
那一天,混小子们又没了钱,便故技重施揣着水果刀上了街。他们抢了一个极其富有的小子,欢呼雀跃着准备去大吃一顿。然后……
回家的时候,只能看见熊熊的火焰一寸一寸的吞噬了房屋,一群染着黄毛的混混在门前奸笑……终于,还是遭抱应了。
不知道是谁起的头,一群野小子通红着眼与那群黄毛扭打在一起,那些黄毛有刀,货真价实的砍刀,可是没人喊痛,只有黄毛们被揍的凛冽风声,混小子们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抽气声。
最后,让他们分开的人是闻迅而来的警察,混小子们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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