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每见她一回,就和她又远了一重;
如此一重复一重下去,他们还能回到从前么?
消息说递就递,只是当中转了几个弯,好一阵才能递到丘祢去。
可能邓藻良自己都没想到,傅森现在连他都防着了,所有的信件发出去,一应都要在他手里过一遍,他这里是万事皆通,其他的消息都要斟酌着凭他的心意才能递到人耳朵里。不得不说,在傅森连着把榆关和平阳给相继攻克时,他也越来越有帝王之相了,使的手段都个顶个的好,玩弄他人与股掌之间,还不叫人发觉。
傅家的子弟,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彻侯的手脚还真是快”傅森只身坐在大帐里,就着烛光一目十行的扫了邓藻良写的梅花纂,哼笑道:“从前本王也器重他,想留他下来办事,可此人话里话外只字不提为本王效力一事,如今吕家的人有难,他倒上赶着来出谋划策,倒是做的一手好买卖。”说罢扬了扬手里的布条,扔给了贺缇骑手里观瞧。
贺缇骑看了,他是个粗人,行军打仗以勇猛著称,换句话说就是个勉强上了几年私塾的粗人,可他眼力好,慧眼识英雄地跟准了豫王,现在自然也能看出来,想那邓藻良一介布衣能写出这样的风骨,怪不得吕兆年和傅森都那样器重他。
乱世出能人,可他执意要去上京,龟缩在皇城之内只守着一个女人,委实是太可惜了点。
梅花纂写的错落有致,一勾一划都是近十多年的功底,贺缇骑晓得傅森在转什么念头,反正阿宝那个小丫头好骗的很,他派去的人舌灿莲花,三两句就哄的她偷偷换了夜里的熏香,之后再骗她那香只对女人起作用,果然这丫头就什么都答应了。
所以说别惹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女,嫉妒起来也是能要人命的。
既然彻侯已经出了城,马不停蹄地往丘祢去赶,那阿宝那头的进程也得加快些了,依照豫王的意思,还是得和那时一样,不管最后傅忌是死是活,都尽数推到公孙刿的头上。
嘿,这世道真是奇了,一向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彻侯居然是来真的。
至于宫里的那位,大约还被豫王蒙在鼓里,守着那点微不足道的回忆,就能被哄的团团转,哪怕要她以身代死,她也不会眨下眼睛。
贺缇骑低头,咧了一嘴的白牙,想笑又不敢笑出声。
没法子,世上就是有这样的痴人,不利用她还能利用谁呢?
豫王殿下啊,这是要做皇帝的人,决计不能有任何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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