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能算是一种特色,但却是不够完美的嗓子。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也唱出了黄家驹当年的那种神韵。
这种歌手叫做流浪歌手,走到哪里,吉他背到哪里,走到哪里,就唱到哪里。流浪歌手在连城不多见,偶尔在大街小巷,叶凡碰到过几次。
但那时自己还没有系统,也没有做过歌手,因此从未留意过。
而如今不同,他是个歌手,还是个编曲,自恋一点的说,他是个唱作人。再次在街上“偶遇”流浪歌手,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毫不在意了。
围观的人不是很多,大概数了一下,连十个都没有,有三两个人拿着手机录像,像是看见了新奇的玩意。
叶凡也停住了脚,围脖朝上拉了拉,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免得被人认出。
他唱得不错,也很用情,不知不觉之间,围观的人增加了一两倍,已经有二三十人了。
“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吧,谢谢,谢谢大家。”
一首《海阔天空》过后,他摘下头上的鸭舌帽,走到大家面前“领赏”。见听歌还要钱,人人纷纷朝后退了退。
男生有点尴尬,勉强笑道:“没钱捧人场,没钱捧人场。”可大家依旧是无动于衷,不肯掏钱。
走到叶凡面前的时候,叶凡这才完全看清他的样子。看上去年龄不大,留着不长的山羊胡,脸很瘦,额头很大,有些其貌不扬。
“大哥,捧个场吧。”他笑着对叶凡说道。
帽子里面空空如也,叶凡掏出一张红彤彤的毛爷爷放在里面,那人一愣。对于知名歌手来说,唱一首歌一百万可能都有,但对他这种流浪歌手,街头艺人的形式,一百块已经是多了。
“谢谢,谢谢,谢谢大哥!”那人喜笑颜开,一百块省着点花,一天的伙食有了。
“还会唱别的吗?”叶凡问道。
“当然了,您想听什么?”见是个出手阔绰的主儿,那人也来了兴致,问道。
“什么都行,挑你擅长的来。最好是跟刚才的风格不太一样的。”
“成!”
那人收好钱,反手把帽子一戴,回到话筒前面,拨弄了两下琴弦,说道:“接下来,给大家来一首《新贵妃醉酒》,希望大家喜欢。”
反串?!叶凡愣了一下。
“爱恨就在一瞬间,举杯对月情似天,爱恨两茫茫,问君何时恋……”
他虽没有原唱的反串女声那般纯正娇媚,但已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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