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停了,我深吸了口气,喊道:“承蒙诸位将士信任,我陈挽的计谋才能成功实施,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远远不够!我们这次主动出军的目标就是,让三万辽军有来无回!他们的一万五骑兵已被灭杀,还剩下一万五的步兵!”
“是!”
三万精兵士气大振,其中有许多资历较老的兵,泪流纵横,因为,他们很久没有等到如此快意的大捷了。
过了半个时辰,伤亡统计完毕,死了二十一人,重伤七人,轻伤数十,死伤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就歼灭了辽军近一万五的骑兵!
不仅如此,一个士兵拿着一把宝剑与戴着盔甲的头颅送到了我的帐篷前。
我疑惑的看向了他手中的物件,若有所思的问道:“这是怎么来的?”
“陈将军,那个……”士兵挠了挠头,说:“在咱们包杀辽军骑兵时,有个骑着汗血宝马穿着不凡铠甲的人要逃,被我一刀扎在马屁股,接着他掉下来后,我就上去砍掉了其头颅,立刻就回过味发现这是一条大鱼。”
我接过宝剑,拔起又插上,又注意到剑柄上的“金痕”二字,便吩咐护卫说:“取一桶水。”
护卫很快提来了一桶水,我把水倒向了地上的头颅,将上边的血迹冲刷干净,看清对方那死不瞑目的相貌,便哈哈笑道:“这是此次率领三万辽军的金痕将军,想必,这个名号你们不陌生吧?”
“什么?他竟然是金痕将军?”护卫大惊了片刻,就往头颅上啐了口吐沫说:“他娘的,这几年来辽军有一半次数的侵犯就是他领头的,陈将军算无遗漏,不光首战告捷,更是斩获了金痕那龟儿!”
那送首级和宝剑来的士兵也傻在了地上。
我走过拍了下他的肩膀说:“放心,我不会贪功而埋没人才的,斩首金痕,这笔战功我为你记下,待回城之时就上报朝廷为你请封赏,现在你立刻收拾下,跟在我身边先混着如何?”
捡漏也是一种本事,懂得捕捉时机,这哥们绝对是个人才。
“多谢陈将军!”士兵单膝跪地,双手抱拳。
我问:“话说你叫什么名字?”
“王帅明。”士兵说道。
“诶?好像有点儿熟悉哎。”我摇头一笑,摆手道:“起来吧,今天挺累的了,等会搬到我帐前的护卫帐便可。”
……
我托着下巴,审视着地上金痕将军的头颅,该如何处置呢?
最终,我决定先将之连同象征他身份的宝剑命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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