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欢。】
这是爱丽丝留的,而且下面已经有几个其他人的回复了,可见她的有名程度。
看到这,小夜犹豫了。
因为之前是看到【爱丽丝梦游仙境】这个名字才让自己萌发出写个童话的想法,概率或许很低,那个天才又显得成熟善良的女孩会不会也是穿越来的?
小夜是带着某种期盼写的。
想不到竟还真被本人看见了,还回复自己了。
但这里的回复大概有几重意思。
【非常有趣】是感想,可以理解为故事很有趣,没看过这个故事的意思;也可以理解成写故事的那个人有趣,是看过的这个故事的。
是前者还是后者呢?小夜来回看了几篇,眼睛从非常有趣和非常喜欢来回转动。
头痛。
不想了。
总觉得前者要大于后者,不然老乡遇老乡,总也要来点前世暗示性的东西,直接点出个安徒生啥的。
【身体舒不舒服?还会不会写下去?】
这两个很容易理解,大概她也是知道这种写作方法的后遗症和好处的,倒不如说是在暗示和鼓励自己写下去。
也间接表明这个好处要大于后遗症的。
想了想,回复道。
“谢谢,头痛,会吧。”
头(精神)是真正开始难受起来了。
小夜随意看了一下后面的评论,回复了其中两个,就退出睡觉去了。
【故事明明写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你不是小姐姐呢?做我的小姐姐好不好?】
“不好!叫大哥哥。”
……
【卖火柴的小女孩太可怜了,以前小曦出门的时候碰见困难的人们,都会给她们买衣服,给糖果她们吃的。】
“好孩子。”
——
——
同一时间,某个大黑屋。
“爱丽丝姐姐,爱丽丝姐姐,他回复我了,还说小曦是个好孩子!”
一个西瓜皮发型的可爱小女孩举着一块光屏朝一个静静思考的女孩跑去,惊喜的叫道。
呆坐椅子上思考的女孩,有一头漂亮的金色段发,在屋顶光球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一张秀气的小脸带着恬静的微笑,像一个邻家善良的小姐姐,气质非常的可人。
爱丽丝摸了摸小女孩的头,笑道:“是谁夸我们家最乖的小曦了?这么高兴。”
“是写卖火柴的小女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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