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高贵,第二要华贵,第三要昂贵。
“苏小姐,这款婚纱真的太适合您了,奢华大气,又不过分张扬夸张,您穿上它,是我见过最美的新娘啊!”
“是啊,是啊,新郎英俊,新娘美丽,苏小姐和傅先生真是天生一对的绝配。”
在场的那些个造型师,设计师们挨个儿上前对傅斯年和苏晚歌狠狠的夸赞了一番,弄得本就很害羞的晚歌更加尴尬得不敢抬头。
临末了两人换上便装选了家西餐厅。
对面而坐的时候,傅斯年现晚歌的脸还是红红得,像只红苹果,煞是爱。
男人顿觉有趣,邪气一笑,打趣道。
“我以为你出去闯荡这些日子你脸皮变厚了,没想到还是这么怕羞,你这模样搁动物园不得让猴子羞愧自杀啊?”
“啊?”
晚歌跟不上傅斯年的节奏,不知他是在暗讽她的脸红得就跟猴子屁股似的。
也不奇怪,傅斯年的毒舌腹黑小白兔似的晚歌哪会是他的对手,这世上唯一能跟他偶尔打一局平手的估计也只有林小雅了吧!
莫名其妙的又想到那个女人,傅斯年没来由相当烦躁。
看《前度》的时候知道,前任的永远比现任的好,因为有比较就会有差别,有差别自然就会怀念,只是他现在明明还单身,好好一个钻石王老五,多少美眉排着队任君挑选,他不但目不斜视看也不看一眼,还老是不由自主想起她,不是余情未了就是丢人,丢人,丢人!
“想吃什么?”
为了转移自己注意,傅斯年拿起menu开始点东西,只是翻来翻去间已经看出了他的心不在焉。
晚歌撑着脑袋,看着菜单,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该吃点什么好。
“两份原汁牛排七分熟,再给这位小姐一杯椰汁西米露。”
利落的合上菜单递给侍应,成熟男人果断风范尽显。
熟话说,成功男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从来不将时间浪费在这些小事上,并且他适当的霸道永远不会让女人因为吃什么而烦恼。
晚歌看着傅斯年不尽带着崇拜的星星眼,但现在她知道她对傅斯年的崇拜早已无关爱情。
“送你。”
在等待餐点的途中,傅斯年随意的将一个镀金边小盒子扔到晚歌手上,那种无所谓的模样像是在扔弃一盒垃圾。
晚歌觉得奇怪,打开小盒子一看,竟然是一枚蓝钻心形戒指。
瞬间,晚歌面部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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