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差太多了。
这样的情况下,选择要脱离经济公司的时候,才会用到那些霸王条款的内容。
合同是什么意思,你自己不知道么?当时看合同的时候,你是真的看不懂那些条款么?
所以新闻里传出哪个明星,因为经济公司不公正的待遇绝对换东家。实际上的话,这些明星根本没有他表现的那么无辜。无怪乎,就是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想要争取更好的待遇。
公道来说,确实会有个别经纪公司,会对旗下艺人有太苛刻的要求。就不扯到底为谁好的问题了,但是说到底,大部分的经纪公司,其实也不是一下也不能商量。
演员和经纪公司死磕,演员会被经纪公司雪藏。但是与此同时,原本可以为经纪公司带来更大利益的艺人,也就直接废了,不会给经纪公司带来太大的收益了。
经纪公司是傻啊?和你两败俱伤?
所以正常情况下,一个明星名气提升了,想要提升自己的待遇的话。主动和经纪公司接触,在要求不过分的情况下,很多述求还是可以实现的。
那些闹得比较难看的,有一部分,确实是经纪公司太过分的情况。可是实际上,八成以上还是艺人这里的责任。
经纪公司都是被气坏了,所以才会做出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决定。
当然,要是有其他公司,愿意高价把合同买走的话。价钱合适,经纪公司这里,也不是不能考虑。
但凡知道感恩的,但凡经纪公司这里,不是智商二十的傻逼的。大部分时候,是不需要闹得太严重的。
但是也确实是因为不知感恩的人太多,经纪公司这里,真的是不得不用一些霸王条款保证自己的利益了。
这算是一条行规了,而且有资格被附加霸王条款的这种事儿,还不是每一个新人都能争取到的。
徐清其实很自信,自己的条件,还是能吸引到绝大多数还没有来得及有太大名气的苏峰传媒学院高材生的。
而徐清这里,也没准备对旗下的艺人太过苛责。条件好的话,艺人才能更认真的为徐清这里创造利润。这一点,其实是每一个运作良好的公司,都清楚的一种状况。
只有本身条件太渣的公司,才会想方设法的克扣员工的待遇。
而人家真正的大公司的话,做不了直接踢人就行了,有的是人想进来试一试。根本用不着克扣什么或者降低待遇。
徐清就是准备,选择四个出演华语《寻妈记》的新人,签到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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