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认罪的话。这样的情况,就称之为“零口供”。
为什么要单独把它强调一下呢?这是因为,在过去的侦查模式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至关重要的,一旦拿下了口供,这个案子才可以识为破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老是拒绝开口或者拒绝承认,遇到了这种情况,经验资历稍浅一些的侦查员就可能会心里没底,犯嘀咕,这家伙老是在那里辩解,是不是真的抓错了啊?
原来由于对口供的过度重视,造成了侦查机关过分地依赖口供,犯罪嫌疑人不开口认罪,公安机关就不敢下结论。结果,为了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有的公安人员就不惜采用刑讯逼供、不让休息、连续疲劳审讯等违法方式来获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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