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黄色的馍馍,皱了皱眉头,指着馍馍问沈毓秀,“这个是什么啊?黄黄的能吃么?”
“这个是馍馍。”沈毓秀耐心的解释着。
杨浩宇拿起来咬了一口,顺手丢到了一边,皱着眉头,“为什么要吃这个啊?”
沈毓秀将杨浩宇丢在一旁的馍馍拾起来,拂去上面的灰尘,塞在他手里头,“你要是不吃,就得饿着。”
“为什么要饿着?没有饭吃,可以吃肉啊。”杨浩宇天真的道。
沈毓秀重重的叹了口气,是该说这个傻王爷天真,还是该说他不识民间疾苦。要把这样一个他推上那个高高的位置,是对还是错呢?
“罢了,你若是不想吃,就饿着吧。”沈毓秀转头对着胡妈道,“胡妈,能不能帮我相公请一个大夫来,若是这样子,我怕他会吃不住,以后若是留下什么病根,那就不好了。”
胡妈看了看在一旁研究馍馍的杨浩宇,将沈毓秀扯到一边,压低了声音道,“女儿,你相公莫非是个。。。”手指了指自己的头,“莫非是那个地方有问题?”
沈毓秀点了点头,低声道,“我和他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何况我不过是个没名分的,就算是个傻子,我也只能认了。”
“倒是苦了你了。”胡妈抚着沈毓秀的头,“好孩子,等等我就去为你家相公找大夫。”
“麻烦干娘了。”
两个人吃过东西,胡妈就收拾了篮子离开了。
杨浩宇吃饱了,也不再缠着沈毓秀闹腾,乖乖的躺在一边的草垛中,半眯着眼睛,只是偶尔会叫一声疼。
沈毓秀看着时间,已经过了午时了,不知道那些人到了洛阳没有。盛京其实离洛阳不远,从盛京到洛阳,不过半天的功夫,若是那些人早上出发,这会子该是到了吧。
门再一次吱呀的响了,这一次进来的人不只是胡妈,还有林天跟在后面。
林天首先瞄到了沈毓秀脚上的血迹,心下一惊,直接扑到了沈毓秀的面前,“你的脚?”
沈毓秀这才想起自己的脚上还有伤,不过之前心心挂念的都是杨浩宇,倒是忘了自己的脚上的伤。低头看了看,纱布上染着点点血迹,不过血已经干了,凝成了黑色。
“怎么又碰到伤口了?”林天竖起了眉毛,仿佛有些生气,“不是说了要小心将养着。”
“这个。。。”沈毓秀苦笑着,“我也没办法,你看,我现在可是被抓起来的。”
“那也不能乱动伤口,若是留了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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