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如今那伙人的据点就在京市周围了,他要找到都如此的麻烦,若是妹妹被贩卖到其它地方去了,想找到妹妹就更不可能了。
“不行,绝不能再等了,我就一路跟随上去,多少能够得到一些线索的。”妹妹已经不在京市内,留在京市也毫无意义,凌云决定跟着车子跑得大概方位走,这样的话,总比呆在京市内要强很多。
决定一下,凌云也不再犹豫了,立即返回市内,到一个商店内购买了水和干粮,又在别人不经意之时,偷了人家的一辆自行车,骑着跑了。
虽然对这位失主心有愧疚,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他不知道路程有多远,如果是很远的距离,那么他想走到终点,就需要花费很久很久的时间。那伙人贩卖人口,很有可能经常性换据点,哪还有这么多时间给他去寻找啊!而骑自行车就要好多了,这样既可以加快速度,又可以节省体力,两全其美。
至于为何要偷,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现在已经在郊外了,在郊外并没有贩卖自行车的地方,他还得倒市内去购买了,他哪有这个时间啊!而且他身上只有几千块钱,寻找妹妹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钱了,一辆自行车就要好几百了,对他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因此他只能偷了。
不过,他已经记住了那个失主的相貌,如果以后有机会,他决定再回到这里,给那位失主一些补偿,不过现在他只能在心里对那位失主说声对不起了。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两年的城市,凌云就骑着自行车,朝着面包车走的方位而去。
凌云并未快速追上去,他骑的很慢,因为他不确定面包车的具体方位,所以他需要观察、判断,然后做出正确的选择,若是盲目去找,还不要找到猴年马月了。
“不是这一条,也不是那一条,应该是这一条路了。”在一个三分叉路口,凌云从车上下来了,观察着眼前的三条路,他观察的非常仔细,同时还摸了摸地面上的痕迹,最终确定面包车走的方位是正中间那一条路。
凌云之所以敢这样断定,是因为废弃工厂里边有很多湿漉漉的泥巴,他的脚上和自行车车轮上都沾有了,因此面包车的车轮上也应该有,经过和地面的接触,会留下水渍或者是痕迹。而有这种水渍或者痕迹的只有中间那一条,而另外两条上边都是干的,没有丝毫的痕迹留下。
“嗯,先沿着这条路走,若不是,再往两边行走便是。”
虽然断定中间这一条是面包车行走的方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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