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来,有些受不了地说,「你们俩也不用这么粘吧。不就买个东西吗。我陪你去不就行了吗,干嘛非要他过来,我的审美不比他好啊?」
「这有你什么事儿啊。」熊希抬头看了林屿一眼,嘴角浮着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我要买东西,买来放我和你爸家的,我们俩天天看着,这当然是我们俩的事,又不是你看,和你有什么关系。要是我自己买了,到时候他不喜欢,我们再吵起架来,回来退货换货,多麻烦啊,你负责啊?」
「你也不用事事征求他的意见吧。」林扬哭笑不得地说。
「这是我俩的共同财产,我希望他能也喜欢我喜欢的东西。」熊希关掉手机,今晚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着林屿的眼睛,说道,「你成年了搬出去之后,那房子就是我和你爸两个人住的地方了,是我们两个的家,屋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
她顿了一下,语气卷上了些歉意,又说,「但是——其实这件事我应该更早一点和说的,在和你结婚之前——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父母告诉过我一件事,那就是我这辈子能和我走到最后的人,一定是我的丈夫。」
「如果不出意外,父母会比我死的早,子女成年了之后也会成家然后离开,到最后能够和我相依为命的,只有我的枕边人。我是,你也是。所以,在你成年之后,我就不再管你了,对我来说,你父亲,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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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俩每天同住一个屋檐下,在家里的哪儿都能见到对方,要是一个地方摆着什么他不喜欢的或者我不喜欢的东西,我们俩都糟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喜欢不喜欢或者是吵架也好,都在买之前就决定好。这是我和你爸很早以前就约定好的事。」
林屿听着熊希的话愣了很久,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他勉强开了口,说,「那他要是不喜欢您看上的东西,您真就不买啦?」
「那就想办法让他喜欢上。」熊希淡淡地说,「而且,这样也总好过买回家后再吵架,再来退货。这就跟装修房子一样,每天要看要用摸得着的东西都得我们两个人事先商量好,不然我们也没法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可是如果你真的很喜欢那样东西,你最后还是会把它买下来的,反正都终究是要买的,何必多此一举。」林屿嘟哝着说。
「但他有知情权,哪怕仅仅只是事先通知一声,他也有知情权。」熊希说。
「这样岂不是很麻烦。」林屿皱皱眉头,又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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