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好妖怪,不到必要很少杀生,原因很简单,如果杀孽太多,渡劫时候难度就会相应提高。甚至如果太过分,很可能被哪个过路神仙顺手给灭了。
相反的如果有很高的公德积攒下来,也会得到天庭的奖励,那就是渡劫时候轻松一点,入了仙界能得到个好封号。
所以有一断时间我觉得我比全民都学习的雷同志还要好一点。
当然我还是没有人家境界高,所以我不但收留了茉莉,最后连茉莉的妈妈箩丝都收留了。
不收不行啊,她很有原则,如果不是卖身给我,就没有理由让我治病。
唉!好妖怪也很难做。
其实我成精也近千年了,因为天庭除了杀生,对欺男霸女这等小事并不记录在案。(神仙一般都忙于修炼啦,发展信徒,争香火什么的,)这种事我也没少干过。
对于成为一个萝莉控,我不是很反对。甚至母女兼收,我都能接受。更何况,两母女都争相要卖身给咱,也不好意思拒绝。这个吃人的社会,我能救的一个是一个吧。虽然这么想有点无耻,我还是拿这理由说服了自己。
很简单就让箩丝健康的站了起来,她们也没什么要收拾的,直接就跟着我回旅馆。
艾莎丽尔竟然没在,据招待说是被人请去了。
正好打听一下箩丝的故事,活的太久让我染上了一个毛病--喜欢刺探别人的八卦。这个女人,虽然还是一副大病初愈的憔悴样子,但是已经散发出惊人的成熟美了。我让她换上了艾莎丽尔采购的衣服,更加出众。
一个美貌的女人,在诺曼第这样的大城市里,绝不应该混到如此惨淡的景况,这里面一定有个故事。
我摆开了听八卦新闻的架势,桌子上准备了热茶饮料和瓜子果脯,就等箩丝开始讲述自己的回忆录。
迟疑了半天,箩丝终于讲述了自己和一个贵族纨绔子弟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虽然是个老桥断,从当事人嘴里讲来还是很吸引人的。一个悲惨的美貌卖花女郎,被一个花花公子的虚伪所打动,然后就始乱终弃,怀着孩子听到他和别人结婚了。
“不合理,那薄情郎应该至少每月派管家来送点钱给你们母女。一般大家族碰到这种情况都是这么处理。”
“就算饿死病死,我也不会再和他有一点瓜葛。”斩钉截铁的语气,诉说了一个曾经爱有多深,现在恨就有多深的心声。
这就合理了,一个死脑筋的女人。不接受人家的施舍,却过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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