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次我都想给你缝起来。”乔千蔓瞪着好友,一提到这事自己就恨得牙痒痒,“记得我高中时暗恋一个男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要向他告白了,就是你这张乌鸦嘴,说我肯定会失败。果然啊,我准备了一整晚的话还没说到一半就把那个男生吓跑了。还有我考大学时,明明第一志愿是艺校的,又是你这只小乌鸦,在我家睡醒一觉,眼睛还没睁开呢,就说我肯定考不上,结果我真就落选了吧!”
越说越气,她甚至站起来想要掐方思然的脖子了。
“我那只是和你分析。”方思然吓得跳起来,绕到了乔千蔓的对面,隔着桌子,她想掐自己也掐不着了,“就拿那次告白来说吧,那个男生咱俩都认识,也都知道他的性格非常的腼腆,而且胆子又小。你和他只是小学时在同一个班级呆了一年,后来初中分开了三年,到高中又只是同校而不是同班。从相识到告白,差不多五六年的时间,可你们两个人说的话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二十句。一个是放在哪里都不起眼儿,一个却是全校有名的校花,你去跟他告白,把他吓跑了那都是轻的,没把他当时吓昏过去都是万幸了。”
“谁能想到他那么没用。”乔千蔓气得一跺脚,要是放在现在,那种男人她才看不上呢。
“还有,你考艺校那次,我为什么会去你家睡觉,还不是因为你在考试时把脚崴了,你父母白天又不在家,没有人照顾你,我才去给你当免费护工了。”方思然觉得乔千蔓最大的好处就是间歇性失忆,对她自己不利的回忆统统忘得一干二净,而做为她朋友的人就真的很累了,“你笔试科科都是勉强及格,面试那天,主考老师问你擅长什么?你说芭蕾;让你跳上一段,你只是摆了个造型,没等跳呢就把脚伤了。之后还在那又哭又嚎,吓得几个老师以为你腿断了呢,最后还是一个老师叫了救护车把你送去了医院,结果却只是扭伤了筋。你去到街上随便找一个人问一问,在那种情形下,你以为你会合格吗?”
“哼,你那也是当护工,吃的比我多,睡的比我久……这倒没什么,明明知道夜一不喜欢我,还特意带着她去我家,害得我被它咬了一口,坐着轮椅去打的狂犬疫苗。”乔千蔓有时候真纳闷儿方思然养的是什么猫,除了它的主人,但凡是个人类它都讨厌,宗政玉泽那么一个无可挑剔的人都入不了它的法眼,“对了,它刚刚不想出来,大概也是因为我在的缘故吧?”
说话间,她看向夜一,不想却刚好与它四目相对。
她还没来及笑一笑以示友好,夜一就移开了视线,甚至还转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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