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方向盘上包裹着大红色的方向盘套,显得格外骚气,可这个颜色反倒衬的他的手更白了。
菲利斯撇开眼,装作不经意的说道:“你的手,挺好看。”
沈卿乐听了这话,一双眼睛瞬间闪闪发亮了起来,“你也注意到了?”
他说着格外兴奋的把手正反两侧翻了个面在菲利斯面前嘚瑟的展示了一下,“我的手可是做过手模的手,之前我说好看的时候,我三哥还嫌弃了半天,我跟你说,我的脚更好看,我……”
沈卿乐恨不得现在就把鞋扒了给菲利斯展示一下,不过那个画面似乎有点辣眼睛。
一个大老爷们扳着脚丫子给另一个大老爷们看……
怎么想怎么古怪。
可一旁的菲利斯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尴尬的卡点,反倒还有点期待的看着沈卿乐。
这下把沈卿乐差点整不会了。
他还以为菲利斯会一脸嫌弃,再不济也会揶揄他两句,可他就好像一只等着主人吩咐的金毛一样,静静的等着,甚至还带着期待的摇着尾巴。
呃……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
菲利斯是金毛?
长着獠牙,身高八米的变异金毛吧?
想到那个画面,沈卿乐只能轻咳了一声,岔开了话题,“咳咳……我意思是,我的脚也挺好看,所以我特别爱买鞋。”
菲利斯眨了眨眼,似乎在思考他刚刚的话。
就在沈卿乐觉得刚刚这个话题要过去的时候,菲利斯反倒开口了,“好看的东西确实要保护起来……”
他的视线在沈卿乐的手上看了一眼,又补了一句,“所以,你也喜欢手套吗?”
“???”
沈卿乐的眉梢扬了扬,似乎get到了菲利斯的逻辑。
脚好看,喜欢买鞋,手好看,所以也喜欢手套?
沈卿乐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哈,你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菲利斯像是没弄懂沈卿乐的意思一般,微微侧头,又盯着他看了起来,“我说错了吗?”
沈卿乐耸了耸肩,似乎心情不错,他随口答道:“谁知道呢?”
他说着,发动车子,正要开车的时候,就听着菲利斯忽然又来了一句,“你的脚我什么时候能看?”
“哒、哒——”
车子瞬间就熄火了。
沈卿乐一脸懵逼的转头看向菲利斯,“你刚才说什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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