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口饭吃,一切都好说!”一撮毛在阳光能照耀到的地方,寻了个舒服的姿势,懒洋洋的躺了下来。
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他只是负责跟踪和拍照。虽然是有点不道德,想来也不是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已经尽力不去触碰道德的底线了,可肚子会喊饿,他也没有办法。
“瞧你,就这点追求。也就只有我才看得上你,把你叫来干这轻松活儿。”大头拍了拍他的肩,随即走到边上去点燃了一支烟。
大头和一撮毛这小子不一样,他是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若要问他的理想是什么……大头想起来会傻笑。
他依稀记得,还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他和一帮兄弟在酒吧里闹事。结果警察赶来,兄弟们被吓得狼狈逃窜。
不想蹲黑屋,大头拼命的往外逃。不相信被倒在地上的玻璃渣子扎到脚,流了好多血,他都不敢停。
当时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出去。他干过不少坏事,被警察抓住,至少是要关几年的。被抓进去,人生的记录上,从此有了污点。以后在街坊邻居里,就彻底抬不起头来了。
他只顾着往外跑,身上的东西丢了也没有发现。
跑了不知道多远,确定自己终于安全后,他才敢停下来。检查自己,才发现身无分文。
在大街里游荡,饿了两三天之后,他支撑不下去了。他蹲在大楼的角落下,观察着来往行人。在某个傍晚时,落了单的柳素,成了他抢劫的目标。
打扮得那么漂亮,穿着非常光鲜,大头断定她是个有料的人。
柳素正在开车门,大头费尽力气冲了过去。威胁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大头已经倒在了地上。
脚上的伤,饥饿的肚子,让他丧失了最后一点斗争力。
突然有人冲出来,把柳素吓了一跳。看到来人是个伤者之后,柳素把他拉进车里,送去了医院。不仅给他治好了脚上,还给他买来了热乎乎的饭菜。
自此以后,大头就成为了柳素最忠诚的粉丝。柳素赶了他无数次,他就是不走。
他怎么可能走呢?在他想要对柳素不利的时候,这个天使般的女孩,却救了他的性命。怪只怪他能力不够,没有强大的背.景,去支持自己的偶像。
爱上了偶像,守在她背后,成了他这辈子最想做的事情。
久而久之,柳素也不理会他了。知道他是个混混以后,对他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样好。
大头并不怪柳素,谁让他是个没能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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