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财于地,取法于天。\、Qb5、COМ/
——《礼记•;郊特牲》
春节前,由于粮食补给不畅,以及洪承筹、马士英、左良玉之流的同流合污,抵死顽抗,我军在各条战线暂时停止了攻击,以做修整。因此,我的敌人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但这对于他们来说只是苟延残喘,现在统一整个中国只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然而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更难的是进行一场彻彻底底的改革,所以我需要集思广益,来一起商讨今后的政策和方针,因此我特意请来了我的智囊们。
“先贤有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在最终确定土地政策之前,我招集各位来就是为了能找到一个真正适用的办法解决土地问题,使其不再成为国家动乱的源头。”我开诚布公的说道,参加会议的都是各方大员,在会议前我让他们都拟订自己的议案,最后大家一起讨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先生说的是,纵观明朝的土地政策可用官田和民田来概括。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壖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余谓民田。”李岩侃侃而谈,显然他做了充分的准备,事实上是这次赈灾让他触动很深,所以在我的授意下开始从法律的层面上研究土地政策。
正像李岩所说明朝所谓的官田和民田不完全等同于公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官田,从产生依据看,包括皇帝的个别赐予、依法令设立(如屯田)、依官职取得为官服务的(如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为公益目的(如学田);但是,从权属看,则包括国有土地(如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屯田等)、皇室所有土地(如皇庄)、官僚贵族所有土地(如赐乞庄田)。这一点倒是表明了古代中国“官”与“公”之间的一种无法区分的暧昧关系。民田,指官田以外的可买卖的土地,经过元末战争,大批土地荒芜,战乱又导致大量流民,明王朝为恢复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采取了鼓励垦荒,扶植自耕农的政策,因而地权趋于分散,自耕农所有占相当大比例,这部分土地属于民田。
而明代土地的权属格局是在官府主导下构建起来的。朝廷有权宣布任何一片土地为官田,明初为财政目的抄没江南民田即为一例,发展屯田和鼓励垦荒扶植自耕农的政策也反映了官府对土地的直接分配,所以,官府行为是土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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