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都派上来了,有一万多人不知道够不够!”
“够了,够了,再加上大哥的火炮,这场富贵注定是大哥的了!”
……
不几日,崇祯收到了我的回信和一份正式的国书(上次送的人家没搭理,这次自然是要再送了!),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朝鲜愿意向明朝称臣,但是有两个要求,第一,要就将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之一袁崇焕交给朝鲜处理,朝鲜要治他背信弃义(妄图收复觉华岛,这可是冤枉袁崇焕了,可是总也得给崇祯面子啊,这罪自然是不能治崇祯的,虽然他是始作俑者),同时也要治他图谋不轨,至于另一个主犯皇太极,我告诉崇祯说,我已经堵住了八旗的退路,自然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至于第二条,那就是要求朝鲜取消对朝鲜的朝贡贸易限制,允许朝鲜商船在宁波、泉州、广州、登州等地交易,当然了我这可不是吃霸王餐,朝鲜商船会按照明朝政府规定在当地市舶司缴纳税赋。我李开阳做生意可是一直公平交易。
其实在明初的时候朝贡贸易还是很发达的,在优惠政策的招徕下,这种贸易一度十分兴盛。洪武时期,有东洋、南洋的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来华通好并进行贸易。永乐以后,随着郑和下西洋船队的广泛外交活动,海上贸易的范围扩大到西亚及非洲东海岸,前来进贡通好的国家和地区增加到数十个,朝贡贸易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但是由于只重政治而轻经济,将朝贡贸易当作外交活动来看待和管理,明初政府从这种贸易中所得经济好处有限,而财政负担却不小。贡使前来,口岸及进京沿途地方官府都要负责接待、护送,到京后的接待及赏赐礼物也花费巨大。尤其郑和下西洋以后,随着各国贡船及附舶商队人数大量增加,明朝廷每年接待贡使的花费也不断增大,且有应接不暇之感(贸易就贸易,还总要装作天朝大国的样子,故作大方,自然是要赔本了,人家之所以来的那么勤,估计和这也有关,简直就是大头)。为限制朝贡贸易的规模,减轻财政负担,自永乐时起,明朝廷渐对朝贡的国家和地区实行认定资格、颁给“勘合”的制度,即发给允许来华朝贡的国家或地区特许凭证,没有这种凭证的外国船只不许入口。
后来,主要是在明中期以后,更对贡期、贡船数目、随船人数、进境路线及停泊口岸等也都做出限制性规定。如日本,定例10年一贡,入宁波港,人毋过300,舟毋过3艘;琉球入泉州港,2年一贡,毋过100人;占城、真腊、暹罗及西洋诸国入广州港,3年一贡,等等。这才是中国航海最后落后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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