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倒霉蛋
王重阳是一个十分霸气的名字,他自己也经常为这个名字自豪,父亲是个武侠迷,尤其是金庸老先生的忠实读者,所以当王重阳一出生后,父亲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偏巧那一天正是重阳节。
王重阳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就不是很顺利,考试他总是在边缘那一伙的,当所有人都对他上大学表示疑惑的时候,他居然考上了大学,虽然不是很出名的大学但是这毕竟出乎了众人的意料。作为七十年代末的这一代人,可谓是身不逢时,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却发现不仅国家不包分配,而且连本科文凭都不值钱了。上了大学的王重阳远离家乡没有父母的管教,更加肆无忌惮,整天和他的死党们逍遥快乐,很快的成了这所不大不小的学校里的名人。
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他有英俊的相貌,这一点上他远不及戴建铭,事实上王重阳除了名字霸气以外看不出他有哪一点可以和金庸笔下的那个天下第一高手有任何相似之处;当然出名也不是像程旭那样打得一手好篮球,别看程旭和他身材差不多都没有进入高大魁梧那个行列,并且标准的胖子身材,可是其动作异常灵敏,是场上有名的控球后卫,每到他上场都会引来无数女生的欢呼,事实上王重阳根本就缺少体育细胞,体育课之所以能及格还是多亏了程旭在老师面前替他美言。
王重阳出名在于他的才气,不属于这所农业院校的才气,他曾经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完成一首七言格律,尽管这首格律诗被他的损友张乾坤作为情诗拿去卖弄,但是这足以让他在兽医系一举成名,曹植七步作诗也不过如此么!他的才气不仅表现于此,还在于他屡战屡败的精神,辩论会上他曾经担任四辨作最后的陈词,那一次他率领的队伍以0.5分惜败对手,他并不甘心,于是又帮助下一场和对手交锋的另一支辩论队,只可惜这一次败的更惨,几乎成为笑料。
他的才气还在于他坚持百天如一日不断的给一个陌生的临系女孩写诗,当然算不得情诗,因为诗的题材广泛,他的理由很简单这个女孩看着顺眼,但是这种坚持却被他好事的损友揭发,将他的大名公诸于众,于是“李花开,燕归来”的对联几乎成了这一届学生都能上口的佳句,王重阳对异性朦胧的幻想也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当然王重阳的事迹不仅于此,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即使是毕业三五个旧友聚在一起也不时的谈论他给学校给别人留下的一桩桩风流韵事。
让很多人不解的是尽管王重阳很有才气,可是他的学习成绩始终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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