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县。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11月19日,苏州沦陷。次年5月,日伪江苏省政府在苏州成立,管辖苏南地区十六个沦陷县城,吴县属之。民国29年(1940年),中国共产党在苏南东路地区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将东路地区先后划分为三个级六个行政区,苏州均隶属于苏南第一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9月,苏州县人民抗日自卫会在常熟东塘市成立。次年2月,苏州县政府成立,苏州县人民自卫会撤销。由于日伪残酷清乡,民主政权相继撤销。至民国34年(1945年)7月,在苏两北行政办事处的基础上,吴县抗日民主政权恢复成立。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江苏省消亡,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苏州仍称吴县,隶属江苏省江南行署。后江南行署撤销,又隶属第二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直至解放。 [14]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后,下设13个镇人民政府,同年9月改设东、南、西、北、中5个区公所;1950年5月各区公所撤销,由公安部门接管。1951年11月初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市政府决定按原区公所辖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
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1)苏州市为省辖市。(2)设立苏州专区。苏州专区辖常熟市和常熟、吴县、吴江、太仓、昆山、无锡、宜兴、江阴、太湖办事处(相当于县)1市8县1处,专署驻苏州市。(3)设立松江专区。松江专区辖南汇、奉贤、金山、青浦、嘉定、川沙、松江、宝山、嵊泗、上海10县,专署驻松江。同年,太湖办事处改为震泽县,苏州专区辖1市9县。同年6月26日,嵊泗县划归浙江省领导。1954年,常熟市改为省直辖市,并仍接受苏州专署督导。1956年,将宜兴县划归镇江专区,原辖镇江专区的武进县划入苏州专区,辖9县。
1958年8月25日,原由省直辖的苏州市划归苏州专区领导;撤销常熟市,并入常熟县。无锡县划归无锡市领导,武进县划归常州专区。4月8日,撤销松江专区,所属的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划入苏州专区。4月12日,原江苏省松江专区管辖的嘉定、宝山、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管辖。11月21日,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6县,划归上海市管辖。苏州专区辖1市7县。
俯瞰苏州古城
俯瞰苏州古城
1960年,撤销震泽县,并入吴县。1961年,设立沙洲县(驻杨舍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