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反抗,导致政令不通,帝国最终在腐朽中轰然倒塌。带着这些趴在帝国身体上吸血的肥虫,一同化为灰烬。
六月,官府昭示百姓将统一幽州、并州政令,百姓平均授田。
幽州凡十五岁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
拥有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丁牛(4岁以上)每头受露田十五亩亩,一户限四头。耕牛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
授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授业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即一户百亩以下的土地不允许售卖,超过百亩盈余的土地才允许出售。
这是关西均田制法令的进一步完善,已经几乎等同于北魏太和九年(485年)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
当然,这是第一条政令,完全是为了收拢幽州百姓之心。同时安稳幽州豪族,不使其叛乱。
因为战乱导致官府手中有大量荒田,足以满足百姓授田所需。
政令一颁布,幽州百姓欢呼雀跃。
刚刚经历了朝廷免税,能挣扎煎熬到明年的百姓,对明年生活充满了希望。历经数十百年的腐朽,幽州百姓们已经完全想象不出来,家家户户有百亩良田是什么样的情景。明年秋收后,家中该存有多少粮食。
这时候,百姓都安心待在家中,等候官府上门授田。
就算豪强们强拉硬拽,也休想将这些百姓拉上战场,与朝廷对抗。
七月,官府在初步授田,取信于民后。
忽然颁布一份政令,“限婢令”。
限田限婢,并非孟朝首创,西汉末年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便联名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可在封地占田,列侯在长安占田,公主在县、道占田,及关内侯、吏民占田,均不得超过三十顷。诸侯王可占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占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
但此议因不利于官僚贵族,故未能贯彻实行。
庆幸的是,在孟朝幽州并没有什么能阻碍朝廷政策的顽固势力。
于是朝廷颁布了最严格的限婢令,列侯以下蓄奴婢百人以上者,以谋逆罪判处。
这一刀无疑是砍在了幽州豪族最重要的大动脉上,豪族有良田万顷,若没有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部曲进行耕种,那这些良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