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的模样。
王可看了胖男人一眼,嘴角一斜,开口说道:“叔叔,你这是干嘛,要对付此人,我们最好是出动出击,哪里在这里坐以待毙?”
胖男人个子不高,尤其是肚子臃肿,高高的挺起来,油水足得很,胳膊短而粗,下体则隐藏在黑色的长衫下,样子谈不上丑陋,小鼻子,小眼睛,颇为喜感。此人浑身上下有一种随和之气,脸上带着笑容,那似乎成了他的惯例,无论对谁,他永远是这幅样子,但暗地里,他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
他就是亡沦镇的城主——王成功,他性子极为沉稳,临危不惧,听了王可说完最后一个字,他饮了一口茶,再把茶杯放好,方才不紧不慢的开口,好似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可儿,你可知道你这次闯了多大的祸吗,不仅自己断了一条腿,还擅自做主,杀了齐贵,你可知道齐贵在这城中是何地位?”王成功的语气中带着埋怨,齐贵家中乃是士族,而亡沦镇又没有几个士族,齐贵的生意滋养着亡沦镇,就等于是滋养着王成功,现在齐贵死了,等于是断了王成功的财路。
“叔叔,侄儿可是被齐贵那厮害的断了一条腿,若不杀他,难解我心头之恨,还有那个叫秦天的家伙,谁知道是个什么人物?我管他是个什么人物,他如今在叔叔的地盘上生计,居然还敢动我,那我就要他死,不仅他死,他身边的人都要死。”王可越说越来气,面目狰狞,让王成功感觉到可怕,他本人如此,想不到侄儿竟然也是如此,简直跟他少年时一模一样,浑身沾满戾气,喊打喊杀,看到这里,王成功竟会有一丝的欣慰。
“罢了,罢了,在这件事情中,你也得到了教训,以后会更加的成熟,只当作是一个教训。齐贵虽然是士族,但夜算不上是什么人物,他敢如此对待你,分明不把我放在眼里,教训他一下也是应该的,这个无妨。但我听说,此人还有一个朋友,刚刚在街上杀了三十多个佣兵,由此看来,此人实力不可小觑,这件事情就交给叔叔来办,你随你的朋友,还是暂时离开亡沦镇去吧。”
王成功考虑周全,这是他多年从底层一路摸爬滚打出来的习惯了,他必须要把所有不利因素都考虑进来,做出一个最正确的选择,否则也就没有现在王成功的地位了。
王成功在诸多个可供他选择的选项之中,最终还是整理当前对自己最有利的办法,秦天究竟有多少底力,这个不好说,令人隐隐担忧,可秦天屠了三十多人这是事实,若事情发展不受控制,王可留在这里则会有危险。
“王城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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