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呢!”
“你胡说什么!”
孙氏气急之下瞪了他一眼,这一对视可了不得,正是冤家路窄,这二人认识。
“我靠,还真是你啊,玲儿妹!咱可好些日子没见着了。”那地痞一看见孙氏这张脸,可是更加合不拢嘴了,“怪不得有人说在庙上看见你了,我还不信呢!你说你这又是成天求神拜佛,又是做这些个善事的,怎么,是怕你那些见不得光的事被抖出来?还是——怕遭报应啊?”
“您别在意这些胡说八道的人……”
向夜阑总归是有那么一丝担忧孙氏,毕竟招惹上这种地痞,就跟踩上了一块狗皮膏药似的,哪怕在地上蹭许久,也未必能扯下去,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癞蛤蟆趴上了脚面,未必咬人,但一定给人添堵。
可她望了孙氏一眼,却发现孙氏根本听不进自己的话。
孙氏脸色苍白,当即扭过脸,不敢去直视那地痞:“你们认错人了,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们!”
难不成还真就有什么隐情?
为首的地痞笑得轻佻,忽听身旁人提醒道:“哥,我听付家的人说,帮他们把人带回去了,好像还能领点赏钱。”
“赏钱?都这么长时间了,还能作数吗?”
地痞十分不屑的啐了一口,眼珠子在狭小的眼眶里转了一圈,似是受到了金钱的鼓舞,一把拽住了孙氏的手腕:“玲妹儿,你爹娘当初可是收了付家的钱的,你就这么跑了,是不是有点不守妇道?”
从他口中,向夜阑依稀能听出来个事情的经过,可无论如何,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地痞欺负自家人不是?
“大白天的,你在这拉拉扯扯干什么呢?”
向夜阑抄起一旁的粥勺便敲了过去,这粥勺刚从锅里拿出来不久,干净,但烫得跟块炭似的,刚敲到他身上,这地痞就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哀嚎,犹如杀猪前用开水来烫毛的这么一幕。
也不知是不是这勺子真的太烫了一点儿,竟还真带下几根汗毛。
“你们这手可真脏。”向夜阑一手叉起腰,嫌弃地摇了摇头,只怕这粥勺,今日要成了一次性的了。
“你们,你们这是要欺负人了啊!”
地痞气得挤出几滴浊泪,望着胳膊上留下的大红烙印气得直跺脚,崩了自己一身的泥点子。
“娘的,两个不识好歹的臭娘们,真以为自己算是什么东西了……”他抹了两下鼻涕,索性破罐子破摔,拿自己的木桶砸向了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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